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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奶奶,”文闻低下头,轻声说着,“您知道赵弦她不在意这些事吧。”
赵兰也点点头,赞同文闻的说法。
“她在乎食堂的菜油腻,她在乎碗碟是不是干净,如果她说不在乎的东西,那么对于她来说就是不在乎的。”文闻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
“她并不会装作不在意,就像她说在食堂吃不饱,那就吃个面包,她能够生存。”
“所以,您不需要自责,也不需要为她可惜,一定要说的话,南都大没有她,那是南都大,可惜了。”
文闻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不过他是真心的,真心为南都大可惜。
“您要知道,她满意自己的生活才会留下来,她喜欢您做的菜,所以晚上这么晚也不在外面吃,她宁可回家吃饭,她喜欢家里的生活环境,她喜欢能够读到书的地方,她所选择的就是她遵从内心做出的选择。”
“她要想去学校,她随时可以去考试,我相信,她百分百能够考过。但她决定了不考,一定是有她的理由,这个理由也许不是您想象中的那个原因。”
文闻说的有理有据,赵兰一时间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一直觉得自己足够尊重赵弦,但这一刻她才知道,自己一直在用自己觉得好的标准去对待自己的孙女。
“可能您觉得我不够了解吧,但我觉得长辈们多少有些一叶障目,因为太亲近,所以在您的眼里,赵弦是那样脆弱的人。”
“可是在我眼里,她聪明,有自己的想法,做事干脆,不拖泥带水,也不扭捏做作,喜欢粉色也可以,喜欢灰色也可以,喜欢小狗可以,讨厌食堂的饭菜也可以,她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坚持。”
赵兰瞥了一眼文闻身后,笑了起来。
原来赵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长桌后,她用毛巾擦拭着头发,穿着一套长绒棉的睡衣,一副慵懒至极的模样。
“文闻你不回去吗?”
赵弦的声音清脆,像一颗玻璃珠落在了文闻的心房上。
【她不会都听见了吧。】
赵兰看了一眼文闻,笑着起身,自己杵着拐回去浴室了。
“仙儿待会自己关门啊。我去洗漱了。”赵兰的眼里带了些笑意,大概是看出来了文闻的心思,想让他与赵弦有些独处的机会。
“啊,这么晚了,我是该回去了。赵奶奶下次见,不用太担心啦。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文闻转过头,打哈哈的说着,强装淡定,可是耳朵却红的可怕。
“你耳朵好红,”赵弦伸出手捂住他的耳朵,无意的触碰,却让文闻整个人都打了个颤。
“不是,你……”
“不是太冻了吗?”赵弦收回手,“我还以为是冻耳朵呢。”
“不是!”
文闻拿起随身物品,一步并成两步的往外跑。
【阿婆说冻耳朵要用手捂热。】
赵弦在原地,话也没说出口,文闻就跑的没影子了。
不是,这人到底有没有防备心啊,万一我是坏人呢。
文闻一边走一边生气,耳朵更红了。
冬天的寒风似乎吹不冻他心里的火苗。
“完蛋了。”
文闻蹲在一楼铁门的门口,抱着自己的双腿,脸还是红的。
刚才文闻说的话,赵弦听了一半,她自己从来没说出口的话,似乎文闻都帮她说了,还说的很好。
有时候她自己都没注意到的事,文闻似乎都能注意到。
退学的那天,赵弦在警局外,她听着赵兰和李佳贞说话。
“如果要卖房子,找律师,我都愿意,只要能让她们公开道歉。”赵兰的语气很坚定,似乎根本不在乎以后。
“兰婆,你要是真的为了仙儿好,你应该收这个钱,算了,证据不足,卖房子也没用的。”李佳贞于情于理都希望赵兰见好就收,这种事没有证据,就相当于没发生。
“那仙儿受的欺负怎么办,就算了,你也知道我仙儿是心头肉,我死都要给她讨个公道的。”
赵兰说的字字咬牙切齿,可赵弦却觉得难过。
赵弦从小到大都是被赵兰护在心头的,可是她明白,这种以卵击石的行为无异于以卵击石。
“兰婆,你别气急了,你的病不是刚好些。”李佳贞拍了拍赵兰的背,“甲状腺癌可不是小事。”
这件事赵兰从来没和赵弦提起过,赵弦一瞬间就觉得腿软了下来,恐惧像怪兽吞噬了她。
决定退学,并不是因为校园暴力,而是因为赵弦知道,她不想离开赵兰。
她每天都去图书馆,翻看了许多医学相关的书籍,她对法医学有一定了解也是因为当时查甲状腺癌的时候,略有涉猎。
南都大,是她曾经的第一选择,而在赵兰面前,南都大连选择都算不上。
能够陪伴在阿婆身边,多一天,多一年,对于赵弦来说都十分重要。
她书架上那些成堆的书,赵兰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太过繁杂,还有许多是全英文的,如果赵兰能读得懂,那她应该知道那些都是关于癌症研究的文献。
这些文献除了通过图书馆借阅,还有就是在网络上浏览,赵弦日日夜夜所看的,都是和赵兰的病息息相关的。
可是癌症不是赵弦聪明就能攻克的东西,虽然现在赵兰的病得到了控制。
但是赵弦还是希望能多陪在自己亲人身边。
对于赵弦来说,这世上一切都不如赵兰重要。
虽然她从来没说过,但她心里一直是这么想的。
赵弦把客厅收拾完之后,走到了赵兰的房门前,她依靠着赵兰的房门,却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爱。
·
次日,徐志和文闻一大早就出发去了牛栏山,而赵弦看着档案里的内容,回忆着案件细节。
王丽与周学义在殡仪馆的住所,总让赵弦觉得有些怪异。
卧室似乎有间小房间,按照户型来看他们那间房子打通之后不该只有那么大啊。
赵弦在纸上画出户型图,沙发,桌椅,茶几,床,所有能想起来的物件都被她标记在纸上。
“沙发。”
赵弦用笔将沙发圈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
她立刻把自己的发现记录在随身的笔记里,然后又翻出李方明的资料,她把自己需要的资料重新复印了一份。
“李副队,我想出个外勤,我去周学义家附近看看。”赵弦从资料里拿出一张复印照片,放进包,冲着李副队的办公室喊了一句。
李副队正在接电话,直接给她比了个ok的手势,赵弦就急忙跑了出去。
周学义家在新区,房子是刚建不久的,外墙崭新,还是电梯房,只是周边配套不算齐全。
但是再发展个两三年,就会比老区好上很多了,是个投资的好地方。
赵弦之前也来过这个房子,她记得附近有好片未开发的土地,总会有些人为了省停车费把车停在这些荒地上。
她拿着一张车子的照片在空地上寻找,牛栏山上不方便停车,主路就那么大,停哪都会很快被人发现。
如果李方明在生前来找过周学义,那么他很有可能来过周学义的家。车子自然也可能停在周学义家附近。
周围风沙很大,这个空地比赵弦想象的还要大,她一个人走来走去,还要绕过地势的差异,调查起来属实费劲。
靠近出口的地方车比较多,一辆辆比对都需要很多时间。而赵弦是那种死脑筋,她一辆辆车看过去,不看完这些车是不会停的。
停在这里的车都不是什么好车,好车肯定都会找正经车库停,他们不差这点停车钱,而李方明的车属于比较普通的日系车,相似的款式比较多,因此找起来有难度。
赵弦找了一早上看见了四五辆差不多的车型,可是一样颜色和牌照的车确实没有,其中有两辆车还没有牌照。
“仙儿,我们这里没有什么新发现,你那呢?”
“没有。”赵弦站在巨大的空地上,显得很渺小。
“你是在找李方明的车吧。”徐志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对。”赵弦通过文闻的电话和徐志对话。
“如果是我,肯定会给车换色。”徐志一语点醒梦中人。
赵弦立马拿起照片,她的脑海中迅速闪过刚才看过的一样的车型的车辆,原来是因为换了颜色。
死板,是赵弦的缺点,她为自己的死脑筋感到不悦。
很快赵弦找到了那辆同款车型的车,她仔细观察了一下车上的内饰,车上水晶吊坠上印着一个丽字,引起了赵弦的注意。
“我有发现了!”赵弦拍完照直接发到了群里,“我现在把定位发给你们,让法证一起来。”
赵弦会错过这辆车还有个原因,就是没有车牌,这片空地里停着许多车,没车牌的也有好几辆,要么是还没上牌,要么就是贴牌车被遗弃了,因此她差点错过。
文闻与徐志跟着法证一起过来了,通过取证,证明车上确实有血迹,并且贴过新的膜,改变了颜色。
“这下周学义肯定得来一趟局里了。”文闻看着不远处的高楼,正是周学义家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榜-了-欸!天啊。今天要放一首好运来,顺便周六加更一章。(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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