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砚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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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婆应了几声,叹气,转头默默抹泪。
谢尽芜收回目光,进了醉凤楼。
希夷殿不催着他回去,他也就在镇子里住了下来。
这几年,他因为总是训练、出任务的缘故,大部分吃喝都潦草解决,睡也睡在荒郊野岭。从来不曾像现在这样,住在舒适的客栈,每天准时准点去醉凤楼喝骨头汤。
醉凤楼的伙计都眼熟他。他刚走到门口,还未开口,伙计已经笑呵呵着吩咐了后厨,又引他去楼上雅座。
小伙计很会来事,说总喝骨头汤该腻的,引导着谢尽芜又添了许多菜。荤素都有,到最后满满一桌。老板见他很有豪情快意,消费颇高,还特意送来了时令鲜果。
谢尽芜脸皮薄推辞不过,只不紧不慢地都消灭了干净。
待他走后,小伙计收拾餐桌,嘀咕道:“饭量是不小。”
正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谢拱辰作古多年,谈不上被他“吃穷”。就是谢尽芜自己嘛,他这一趟任务的奖金,全花在吃上了。
那种成长带来的痛楚终于缓和了些许。谢尽芜在这半个月里过得前所未有的平静,没有厮杀,没有妖鬼。他就漫无目的地到处闲逛,看树看花,也看人。
街上涌动的人群好像一群群蚂蚁。他在晴光泼洒的午后,双臂交叠,趴在客栈二楼的窗棂,望向下方涌动的人潮。
看了没一会儿,就倦意汹汹。他阖眼睡去,枝头粉白的杏花瓣静谧地飘下来,落满他的手臂和肩头。
他时常也买些新鲜的食材送去医馆。
老两口起先不肯收,谢尽芜便偷偷放在他们院子里的盆栽旁,再快速离开。逐渐地,老两口也没办法,又是叹气又是抹泪地将食材拿进厨房。
后来有一天,他把买来的鲫鱼放在院子里,刚准备走,那边老大夫突然出现叫住了他。
“我家小虎若是还活着,该跟你差不多大。”老大夫的声音很沧桑,“他是个苦命的孩子,三岁的时候爹娘就被狼妖杀了。我和老婆子把他拉扯大,去年夏天,他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小孩,跳到河里去,被水草缠住了腿……叫河神大爷收走当小徒弟啦。”
老大夫笑着,浑浊的眼里却凝聚了泪水。
谢尽芜静静听,漆黑的眼瞳中没有一点笑意。
“我给人看了一辈子病,却连自己家孩子都没保住……学问也没能传下去。”老大夫叹了口气,“你一个人在外头,少不了受伤吧?我瞧你胳膊上还有疤。”
谢尽芜轻声“嗯”了一声。
“要不要跟我学点医术?行走在外,至少得知道给自己看病哪。”老大夫又无奈地笑,“不然,连自己为什么会腿疼都不知道。”
谢尽芜没有拒绝的理由。从那天开始,他就去跟着老大夫学些包扎止血的手法,慢慢地,还会给人开一些比较基础的药方。
谢尽芜离开镇子的那天,专程去了一趟医馆。
老大夫笑呵呵地看着他,只说:“我瞧着是长高了些。”
谢尽芜甚少面对这样直白而慈祥的目光,不由拘谨道:“我要走了。”
老大夫没有多问,只是掀开帘子叫老婆婆。
不一会儿,老婆婆闻言过来,往他手里塞了许多水果,还专程备了个包裹,里头装满了她亲手做的红枣馒头。
“路上饿了吃,啊。”老婆婆满眼不舍地叮嘱他,“一个人在外要懂得照顾自己,瞧你,这段时间吃得好睡得好,脸色也比先前好了许多,是不是?”
老大夫笑眯眯地附和:“最开始的时候,就是一副没好好吃饭的样子,这么瘦。回去以后,也要记得按时吃饭,多吃肉,腿才不会疼,记住了吗?”
谢尽芜接过沉甸甸的包裹,里头装满了红枣馒头,还热乎着。
他垂下眼睫,轻声道:“我记住了。”
老两口送他出门离开,回返医馆时,竟见桌案上一个小小的布袋。老大夫以为是他落下的物品,追出门去却不见了谢尽芜的踪影。
这布袋很沉,兴许装了珍贵的东西。绳口却拴着一张卷起来的纸条,老婆婆展开一看,却见上头写了两个字:“多谢。”
打开布袋,里头金灿灿地晃人眼睛,竟是十几颗金豆子。
-
两年后的年关,谢尽芜无处可去,到处晃荡,竟是又回到了当年的这座小镇。
街市热闹,他凭着记忆走到医馆,却见那里已经变成了一家馄饨铺。
老板娘道:“哦,公子说医馆呀。老两口前些时间去世了,我们才刚把铺面盘下来,卖些馄饨。公子可要来一碗?”
谢尽芜愣了一瞬,摇头,转身离开。
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最后又去醉凤楼,点了排骨汤。他只喝一口就放下,依旧是香喷喷的味道,不曾变过,却再难以下咽。
竹篾帘子一掀,是小二送菜进来。谢尽芜抬眸看了一眼,还是当年那个人,现在竟已经做到了领班的位置。
他沉默地坐在靠窗位置,街巷中百姓们的说笑声伴着微风传入耳中。
一道清脆的笑声响起。
是一个姑娘,举着糖葫芦笑吟吟地和她的郎君开着玩笑。两人俱是眉眼含笑,语态柔和,满是爱意。
谢尽芜漠然收回目光。
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也会有这样一个人,笑意盈盈地看着他吗?
也许永远都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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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一时刻,十五岁的叶清圆还坐在台灯下,愁眉不展地做三角函数。
白色淡花的窗帘被晚风吹起,窗外的栀子花香一蓬蓬地渡进来。
书桌上摆了一只澄黄的柑橘,不是用来吃,而是给她做题间隙时闻味道提神醒脑的。
她有些疲倦地放下笔,拿过柑橘,闻了闻那股清甜甘爽的味道,勉强觉得神思清明了些。
忽然想起来,放学回来的路上,同学们聊起隔壁班的八卦,又问起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她那时的校服兜里正装了一只小橘子,沉甸甸的,很有分量,便笑着随口编了一个,说喜欢给她剥橘子吃的男生。
她喜欢吃橘子,但不喜欢剥。因为总会弄得手指黏腻发涩,很难洗。
同学不信:“你好敷衍呀。”
叶清圆很认真:“是真的。”
同学又笑:“可是世界上怎么会有人给你剥一辈子橘子呢?这又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很多男生做多了就会觉得麻烦吧?”
夕阳温暖柔和,宛如熔金。
叶清圆被光芒照得眯起眼,漫不经心地笑:“会有的。”
她随口说的,其实没放在心上。
她那时的学习任务繁重,快要被作业压得不堪重负。
这所谓的“喜欢男孩子的标准”,也很快被忘在脑后。
那时根本没想到,在两年之后,她真的碰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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