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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笨婢

作者:于晴

亦侠亦妖亦奇情

(代序)

阡陌

于晴的新作又和大家见面了。

读了标题,大家一定感到奇怪,“亦侠亦妖亦奇情”

到底是什么意思?是不是阡陌故意卖关子?

非也。

我为于晴前十五本书写序时曾用“亦真亦幻皆是情”来概括于晴作品的整体风格。如今用这个标题,显然,说明于晴作品的整体风格有所变化。

台湾新近流行一个名词“酷”,有“酷哥”、“酷妹”

的提法。以至席绢最新的一部作品干脆就叫做<这个男人有点酷>。我在席绢新书的前言中谈到了<关于这个‘酷’>,席绢和于晴作品的人物选型有很多相似之处提法也相同,为此我转摘一段用以释题。

“酷哥”是现时流行的青春偶像的代名词,这个名词起源自日本的一部电视连续剧<青春无悔>,里面的人物大约有叫木村拓哉、流川枫的,这部电视连续剧放映之后,在台湾青春少年中流行开了这个“酷哥’’的提法。

“酷哥”这个名词显然字典里是没有的。词典里一般把酷字解释为:1.残酷;2.程度很深;3.权;唯一有点牵连的便是这个“极”。以我的理解,是极品,极帅,极潇洒之意。而从于晴和席绢书中内容透出来的信息则一是帅,二是有型,帅是外在的形象,型是内在的,又称作气质。她们作品里的“酷哥”是:话较少,表现出一种严肃,冷峻;或者生性严谨、少言少怒。

据我的理解,“酷哥”大约是这样一种人物:英俊潇洒(这是青春偶像百年不变的基本要素)、坚毅、果敢的外表;表面少言寡语,热情内含如火,智慧、聪敏合而不露的内在,构成了“酷”。其实“酷”的男人早在七八十年代就产生了,并曾经一度风靡过那个时代的许多人,史泰龙主演的人物,(第一滴血>里的那个百战不挠,死里逃生的人物曾是许多青年的偶像,酷得很;演日本电影<追捕>的主要演员高仓健也是很“酷”的,这些人物曾经是阳刚之美的象征,倾倒过许多女性。

然而进入九十年代,这个时代的青年朋友却并不再崇拜那些铁冷的阳刚之美。而是追逐“酷”。于晴笔下的“酷哥”与史泰龙、高仓健相比,内在的美是相同的,只是外在的美产生了变异,你看于晴笔下的杨明,强悍得足以战胜任何盗贼,“黄金猎人”武艺高强决不是浪得虚名,然而细皮白肉,英俊异常,风流成性,美得居然像女性,这使我想起七十年代流传的一些女性择偶的标准:“形象像演员;体格像运动员;干活像服务员;脾气像保育员。”

我目前还无法理解“酷哥”怎么会变成台湾少女的青春偶像。何以会成为一种流行的思潮。不过大凡能够流行的东西,一般都有它能够流行的理由,有它的生命力,有它存在的价值。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无论从信息高速公路上来,还是通过卫星电视,“酷哥”大约是会入侵大陆的,是会深入到少男少女们的心中的。这是一种预言吧!

于晴的这三本书是1995年最后两个月才杀清的,这三部书属于同一类型,<阿宝公主>和<银兔姑娘>相近,而<蝴蝶笨婢>则是妖圣系列中的一部,偏重于神话,写的是天上仙蝶与蓄仙池中的青蛙王子的爱情故事,他们在天上仅一面之缘,下了几界却是生死之恋,这是一种互相排斥又互相吸引的爱恋,充满了浪漫色彩。青蛙王子的化身也是一个很酷的人物。

<阿宝公主>和<银兔姑娘>、<蝴蝶笨婢>以及先前推出的<金锁姻缘>、<龙的新娘>、<乞儿弄蝶>都是古代题材。这六部作品充分展现了于晴作品的新特色。

<金锁姻缘)、<蝴蝶笨婢>是于晴对新文体的一次尝试,

前者借用有神论者的灵魂学说,让明代的灵魂飘游进二

十世纪,接受到了现代文明以后,又飘回到了明代,作者显然不在宣扬迷信,而是借这种形式,让现代文明与

古代愚昧进行碰撞,显而易见,这种借代不过是手段,目的在于显示今天人类社会的先进,让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人们热爱今天,热爱生活。

而由于主人翁在两个不同的时代里感同身受的体验带来了故事喜剧性的演进,这种演进是作者人文思想的展现。

<蝴蝶笨婢>则描写了一个在天上、在人间都十分泼辣的“酷妹”,鱼翩翩——天上蓄仙池的蝴蝶仙子,下凡以后,一露面就不同几响,见色迷迷的商人偷看女人的酥胸,她便一脚踢翻了珍宝摊;就是因为不想应媒约之言的婚事,竟想让丫环把未来男人的命根子阉掉。

这么一个个性十分鲜明的,天上人间都不驯顺的蝴蝶仙子,演出了一场场闹剧,而在这喧闹声中爱却不知不觉让他们沉醉。

《乞儿弄蝶》与<金锁姻缘》及《阿宝公主》有点连带关系,它们之间有一个人物相互贯串——杨明。

以前介绍过《乞儿弄蝶》,这里有必要再提提,那也是出喜剧,一个乞儿与一个牧场主本来是无干无涉的,然而,由于乞儿架鸯不驯,出身生活底层的她,对世间的一切都有着一种本能的抗拒,尤其激烈地反抗礼教。她死也不洗澡,吃饭用手抓,满口改不掉的脏话。

照例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也不会有人喜欢,然而自己也想不明白的牧场主,竟喜欢上了她。这样一个平凡的仅有一点喜剧色彩的故事,于晴把它放在一个十分恐怖的背景下来写,便有声有色7。杀人魔每月要杀一个未婚的女子,吸干她的血,而裴家牧场面对的就是屡抓不获,而且已经渗透进庄院的杀人魔。于晴是很会造势的,她制造出一环扣一环的悬念,使〈乞儿弄蝶>成了惊险喜居lJ。

而到了<阿宝公主>这部书里,杨明则成了主要角色,那个很酷的“赏金猎人”与刁蛮成性的阿宝演出了一幕幕喜剧,让人忍俊不禁。

借用《关于这个“酷”>一文中的结束来结束这个序言:

“像武侠又非武侠;像历史又非历史;像言情又非言情;像传奇又非传奇,正是这么一部部又像又不像的四不像,武侠味很重的爱情小说,爱情为重的奇情小说,历史味很浓的传奇故事,构成了席绢还有于晴作品的新风格。加上很酷的男男女女,显得尤为新奇。这是一种全新的创造。相信读者朋友一定会喜欢。”

第一章

在天上西边的方向,有个蓄仙池林,终年四季如春,放眼瞧去是一望无际的花园;红的、蓝的、紫的、白的,只是念得出的颜色定会出现在花园里。

花园的偏南方有个大圆池,终年从地底冒出冷泉,泉有香气,混着那醉人的花香,任谁来了蓄仙池一遭,都会带着一身香气回去;在蓄仙池周边围着五十来株的杨柳,每一株杨柳下开满了七彩续纷的花朵,是怎么瞧也像是天上的仙境——

但,除了时常悄悄来的青蛙精之外,已经有数十年的光景,没人敢再踏进蓄仙池林了。

只因那蓄仙池林是那笨婢的出生地,平日她有大半的时间都在林中偷懒,谁敢胡乱闯去?谁要不幸碰上了她,算谁倒大楣!

瞧!这会儿,她又偷懒了——赤裸着身子在蓄仙池里浸泡。

她不会游水,只好靠在巨石边,让冷泉浸至她的下巴;泉是清澈见底,幸亏现在没旁人,不然她的身子不早教人给瞧光了?

“这才是享受嘛!”她满足得昏昏欲睡,双颊红扑扑的。

这种时刻是最享受的,既没人吵她,又有笛声陪伴

笛声?

忽地,她睁大圆眼,往那蓄仙池旁的巨石瞧去——

一身白衫的男人正坐在上头,悠然自得地吹着短笛,一双炽热的黑眸却目不转晴地注视着她。

“青蛙精!……她吓了一跳,脚下一滑,还来不及呼救,整个身子便栽进池里。

“蝴蝶!”青蛙精疾步奔进池里,及时将她的身子拉起。“蝴蝶,你没事吧?”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可恶!”她咳了几声,双脚一踩到池里的沙地,忙推干他。“这蓄仙池林是我出生之地,也归我所管,你怎又私自闯进我的地方?”她气呼呼地瞪着他。

打从她在蓄仙池里醒过来的那一刻起,不知怎地,对他是莫名在意,却又莫名没好感的——

她是星君老头手下的仙婢。当年也是星君捏了泥娃娃,浸泡在池中七七四十九日后,才炼成她现在的仙身。照理来说,她没前世,也不是得道成仙的仙子,她应该没那七情六欲、爱恨情仇的,但偏偏她有!

她讨厌他,她在乎他,甚至只要有关他的事,她就没办法撇身在一旁。

这,究竟是什么心态?

偷偷瞄了一眼他。他是长得挺好看的,一头长及腰际的黑发终年整齐地束在身后,俊逸的脸庞上是五官分明,那炯炯有神的眼、高挺的鼻,唇形的优美,是怎么瞧都像是从画中走出的美男子!他是修炼的青蛙仙君,哪像她?

她的地位在仙人中是属于最卑微的那种。凡举扫地、端茶……只要是杂务全由她一手包办,据说她的外号一箩筐——笨婢、懒婢、扫地婢,最近还加了个破坏婢!

总而言之一句话,她是名副其实的笨仙婢。

说人呢,是不够聪明,大而化之的那种,尤其眼、鼻、嘴没一样像从画里走出来的。眼不是丹凤眼,也没柳似眉,嘴也不是小巧饱满的那种,唉——

他是古典美男子,可她却连古典美人的衣角也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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