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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后车门,凌妤鸳才看清后座上坐着的人,先前的疑问立刻烟消云散。
“晟叔叔。”凌妤鸳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
车子开得极慢,和这样的人坐在同一个车厢里,凌妤鸳总会觉得有些不自在,无形中就有种压迫感,让人觉得平白矮了几分,很是不自在。虽然往年同肖亦晟一起回T市时总也要和晟延康碰个面、一起吃个饭什么的,但这样碰见倒真是第一次。
凌妤鸳心一横,想找点话来说,免得尴尬:“今天刚到吗?晟叔叔你来这边怎么也不联系我,好让我尽尽地主之谊。”
“是公差,来这里开会,年头年尾没个闲啊。”晟延康叹了口气,略显无奈地摇摇头,严肃的五官放松下来,带一点笑,说:“老爷子还一直盼着你们回去给他拜年的。都是一家人了,亦晟有事忙不开,你一个人也是可以回去的嘛!”
凌妤鸳搓搓手指,有点不好意思,“哦”了一声。
“对了,恩伯告诉我说,亦晟和你打算上半年订婚。我们这一辈人跟不上潮流了,也不清楚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些什么,不知道该给你们准备什么贺礼。”晟延康看看窗外,停顿了一会儿,问了一句,“你知不知道亦晟会画画?”
凌妤鸳愣了一愣,心想:他会画画?不是开玩笑吧?!画什么?活春宫吗?
面上却只是好奇的神色,反问:“真的吗?没听他说起过呢。”
晟延康作了然的表情,微眯起眼睛,像是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亦晟的妈妈喜欢画画,她还没出嫁的时候就说过等将来自己有了孩子一定要让他学画,把她自己会的全教给她,所以亦晟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跟着他妈妈学画了……”
晟延康的语速很慢,语调也是平缓的、没有太大起伏,不似平日里在电视上那般严肃和刻板。凌妤鸳侧过脸,认真地听着,就像单纯地听一个熟悉的长辈说话那样,先前那种不自在的感觉渐渐消散。
这么近看的话,凌妤鸳才发觉肖亦晟和晟延康的五官在鼻子以下其实颇有几分相像,都有着干净利落的下颚。虽然晟延康大概是由于年纪的缘故,面相要稍稍富态一些,但却不像其他和他一样年纪的男性那样拖着个双下巴。可以想见,他年轻时的样貌,必定也是极惹眼的。既是如此,那肖亦晟的尖下巴应该就是承袭自他的妈妈了。
凌妤鸳从来没有看到过肖亦晟妈妈的照片。此刻,看着晟延康的脸,又想想肖亦晟和他姥爷的样子,凌妤鸳在脑海里大致勾画着肖亦晟妈妈的相貌。
“……有一年我因为工作关系来南边,去了一趟胥口,明明是第一次去,却觉得很熟悉,直到看到那个宅子的时候才知道是在亦晟妈妈的画里。”晟延康说着,抿了抿嘴,“回去后问了老爷子才知道,当年老爷子还没往北面调的时候,教姐姐画画的是胥口一个有名的画师,有时会带她去胥口写生。可能是我当时年纪小,所以对这些事没什么印象……”
这个凌妤鸳倒是略有耳闻,晟延康是家里的老来子,上面只有一个姐姐——也就是肖亦晟的妈妈,推算起来,姐弟二人的年龄约摸相差十岁有余。
晟延康说着,忽然停了下来,问道:“让你听我唠叨这些陈年旧事,是不是不大习惯?”
“没有没有。”凌妤鸳连忙摆摆手,“您继续说,我挺想听的。”说着,支起一只手托住了下巴。
晟延康看看她,笑了笑:“看得出亦晟妈妈很喜欢那里,而且亦晟那时也在学画了,我就想把她常画的那个宅子买下来送给她。但当时老爷子坚决反对,说这事要是传出去了,牵扯到作风问题,准得给他扣上个‘晚节不保’的帽子。”
“等过了两年,我坚持把那个宅子买了下来,亦晟的妈妈却病了,病得很重,没多久就过世了。”说到这里的时候,晟延康的目光黯了黯,“所以那套宅子一直都没能送出去。这次你和亦晟订婚,如果你不介意,我想把那套宅子转送给你和亦晟。这些年,宅子一直有人在打理,我把亦晟妈妈的画收藏起来,都留在了那里。我知道亦晟的童年并不快乐,你肖伯伯又是个闷罐子,但无论如何,天下父母心。我知道亦晟和他妈妈的感情一直不错,只可惜……”晟延康有些无奈的摇摇头,握起双手继续道,“这样,多少是给他留个念想吧。”
天下父母心。——再普通不过的一句话,都不知道已经听过了多少遍。然而此时,听完了晟延康的叙述,当她扪心自问,是否真正读懂过这句话,她却茫然了。
她总觉得妈妈喜欢姐姐、不喜欢自己。回过头来想想,有哪个父母不疼自己的孩子,有哪个长辈不关心小辈?毫无疑问,答案是否定的。
当然,不能否认的是,在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中,问题的出现往往不是单方面造成的。或许,是父母的对爱的表达和诠释存在偏颇;或许,子女在对这个信号的接收和理解上有着不同的标准与定义;抑或,造成父母与子女疏远的也不仅仅是主观原因。
别过了晟延康,凌妤鸳心情沉重地回到公司,安排了一番下周的工作日程,草草解决掉一份工作餐,就收拾好东西打算下班。
“小白,小白,你在哪里~”——一条新短信。
凌妤鸳拿出手机来看,陌生号码,有些摸不着头脑。看到信息最后“徐安琪”三个字,凌妤鸳挑了挑眉毛,翻上去把短信完完整整重新看完,立刻就回复:你不用和我说对不起。你是有资格说那些话的,但相等的,我也有拒绝接受的权利。至于你现在提出的所谓“请求”,我需要时间考虑。
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而是选择步行。
沿着人行道慢慢地走着,凌妤鸳时不时地停下来看看。一座她再熟悉不过的城市,行人匆匆的步履和木讷的神色,合着傍晚的气息,让她觉得有些陌生。经过一家服装专卖店的时候,对着橱窗玻璃,凌妤鸳看到穿着职业装和雪地靴的自己——感觉就像偷吃了猫粮的小老鼠,一时觉得有些好笑。再看看橱窗里模特儿身上的休闲装,凌妤鸳想也没想就果断地推门进去……
看看镜子里穿着米色休闲款羊羔里子的长毛衣、带猫须的修身牛仔裤和卡其色雪地靴的自己,凌妤鸳愣了愣,便又向店员借了梳子,扎起高高的马尾。人一下子就精神了,感觉年轻了五、六岁,凌妤鸳这才满意地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扯了个大大的笑脸。
回公寓的路段大多还属于商业区。凌妤鸳心血来潮地买了杯奶茶捧着,边走边喝。时不时的,从她身边经过几个挎着书包骑着单车的大男生会回头看看。凌妤鸳顿时心情大好,甚至向其中长得帅一点的男生抛个媚眼、放放电。
刮着寒风的傍晚,人来车去的街角,一个人捧着杯热奶茶,这样的场景是有些熟悉的。但说到底,又有些不同,几乎是有些生锈的记忆了——那时,是在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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