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岸边的泥土湿润,又有高低不平,尤其傍晚的时候,草叶上都开始有露,很容易脚滑。

孟双江走过来的时候,都带了一点小心,稳稳当当,一步就是一步。

楚天舒从林子里一路过来,却是大步流星,衣袂带风,好像他那边的河岸草地,是大块平坦的干土地。

“楚兄不但医术好,身手也这么矫健。”

孟双江有些微羡慕,说道,“我小时候也跟护院学过点拳脚,后来还想拜民兵队的钟师傅为师。”

“可惜吃不了那个苦,没练出名堂,后来眼看身子笨重,屡次想着,能把赘肉减下去些也好,仍然没有减成。”

楚天舒笑道:“如果只为减肥,那不只需要运动,还需要节食,你老哥第二条更办不到吧。”

他已经走到桥上,发现孟双江身边还带了个小孩。

瓜皮帽,厚马褂,很保暖的样子,更衬得孩子小脸白皙可爱,有点婴儿肥的手,揪着孟双江的裤腿。

“这是我儿子,六岁了,大名孟怀瑜,太文绉绉,我平时都叫他孟小宝。”

孟双江摸摸小孩的头,“我夫人就担心孩子也跟我这么发胖,平时不肯给他多吃,今儿我带他出来,好好吃一顿。”

楚天舒手指动了动,他看见孩子就想发糖。

可惜这边没有老家买糖那么方便,最近忘了弄点备在身上。

三人往镇子里走,小宝开始还有点怕生,很快就活泼起来。

明明孟双江才是认路的那个,小宝却总是跑到他前面去,感觉离的有点远了,又跑回来。

上了镇里的大路没多远,孟双江就拐入了旁边的小路。

存在于民居之间的这些小路,都只是土路,有点坑洼,自然不如大路那么宽敞。

而且大路两边的那些店铺,每天早上开门都有人出来洒扫,商贩们摆摊的时候,有些人也就是一块粗布往地上铺,不会有多少杂物丢弃。

这边的小路就不同了。

不少人家墙根外,堆着破烂瓦罐,缺腿的矮凳,没晒干的草,残留了一点汤汁的破猫碗,烧了一半就觉得饭已熟了,因此拿水泼灭的粗柴。

这些东西,甚至不算是被主家丢弃了,也可能是家里放不下,暂时堆在外面。

偶尔还能看见有人从门里走出来,到这些杂物里面翻找什么。

不过既然能放在门外,多半是丢了也不可惜的那种,卖相肯定很差,为这些小路增添了不少破烂感。

楚天舒现在感官敏锐,更是嗅到不少异味,但也不至于太冲鼻,平淡处之。

其实他每天傍晚回酒楼的时候,经常故意绕路,到处逛逛,对这些情形也很熟悉了。

直到一股红烧的荤菜香气传到鼻子里,霎时就把周边的味道全压下去。

眼前出现一个小馆子,门前那块空地,也比别的地方打理得平整干净些,里面人声鼎沸。

孟双江轻车熟路,脚还没完全迈进去,嘴上就嚷起来:“周大娘,今天给我来三锅龙凤烩。”

这馆子跟老马酒楼的氛围全然不同,酒楼那边虽然也有人边吃边聊,声音基本都不高。

馆子里却十分嘈杂,个个似乎都扯着嗓子说话,一共五六张桌子,坐的都是身穿短打的老爷们,个个吃得面红耳赤。

孟双江进去嚷这一嗓子,混在那些人的声音里,都变得平平无奇。

其中一桌只有两个人的,已经吃完,眼看楚天舒他们进来,也就自觉站起来,走到别桌旁边,继续高谈阔论。

楚天舒他们刚在这边坐下,里间一道门的布帘子掀开。

就有个头发花白的矮胖大娘,端着砂锅出来了。

“老话说,秋风起三蛇肥,我就知道你这几天又得来。

周大娘跟孟双江显然很熟,放下砂锅就道,“今天把小宝也带来了?咦,这小伙子倒有点面生。”

孟双江声音低些,故作神秘道:“这是楚兄,就是做打虫药的那位神医。”

周大娘脸色一喜:“原来是神医,快请坐,快请坐,那药可真好,我今天一定拿出最好的本事,捏准火候,也算报答一下神医。”

她转身又回厨房去了。

孟双江解释道:“周大娘一个人拉扯两个儿子,多亏有一手炖蛇肉的好手艺,在咱们镇名气可不小。”

“这些年她生意红火,砂锅里的料越来越厚实,但整个馆子依然只有这么一道菜,以前叫炖蛇,后来叫红焖蛇肉,现在叫龙凤烩。”

小宝踩在凳子上,已经拿着筷子去戳砂锅盖。

“别急,这还烫呢,等我夹给你吃。”

孟双江连忙自己去揭盖子,又道,“不多说了,楚兄,你吃了就知道。”

砂锅虽然离了火,仍然能沸腾好一会儿,盖子一开,馆子里的香味又浓了几分。

酱汤翻滚,厚实的蛇肉跟鸡肉、猪肺、大葱、姜片,一起浸泡在浓郁的汤汁里面。

益州蛇很多,自古就有不少捕蛇人,蛇肉比别的肉类相对廉价一些,那些要干力气活的,想沾沾荤腥,吃蛇就是个上上之选。

楚天舒以前也吃过蛇,只觉得蛇肉太薄,但这里的蛇,像是一大片厚切的五花肉。

蛇皮那种韧弹的感觉,更像是土猪肉要煎炸出虎皮之后,再去焖煮,才能有的口感。

老马酒楼的东西吃惯了,乍一吃这东西,感觉比酒楼里的菜都要好吃的多。

“嘿,还真是好口味。”

楚天舒不禁眯了眯眼,又夹了一块。

孟双江看他整块蛇肉往嘴里一送,几下也就嚼了,忙道:“这蛇有骨头……”

楚天舒道:“没事儿,我嚼得断,消化得了。”

孟双江又道:“不是,就算你能嚼,带骨头吃它是一种味儿,不带骨头吃,那也是另一种味呀。”

楚天舒筷子顿了下,想想也是,就控制力度,光把肉从蛇骨上咬了下来,果然是一种不同的丰足。

二十多天里,他不知不觉养成了吃东西带骨头嚼的习惯,因为骨头嚼下肚子里更顶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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