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纪年静谧时》转载请注明来源:七零文学网70wx.com
左鹏程忽然大喊一声:“让他走!”
随后保镖们就让开了路。
左轻川头也不回的便离开了。
上一次梁希消失时,他还抱着天真地想法,认为只要自己长大就能等她再回到身边。
但这一次,左轻川却知道,一个男人仅仅靠着身体上的成长是没有用的,还需要心灵的成熟,等待也是没有用的,他必须努力去寻找。
☆
少了个人的客厅,恍然有种可怕的死寂。
左鹏程生气的说:“以后他知道钱不好赚,过不下去了,还是会回来的。”
他这辈子讲过很多应验的预言,但对于自己的亲生儿子,他却讲错了。
左轻川真的没有再回来。
听说他两年后就在英国当了部门主管,年薪宽裕。
而且但凡有假期,他都会飞回国内的某个城市,没完没了地拿着梁希的照片四处打听。
平日里报纸上的寻人启事,更是每个季度都会登载。
虽然不停的有人因为奖金打来电话,但所提供的消息,却都没什么作用。
梁希去了哪里?
这个答案显得越来越神秘。
可是左轻川无论如何都没有放弃希望,因为除了希望,真的没有多少能够支撑他奋斗下去的东西了。
☆
井堇的案件是在梁希走后的秋天提上法庭的。
那日记者都被阻在了门外,偌大的厅内空空荡荡的,只响着证人的说话声和律师们的唇枪舌战。
古人喜欢说:命数已尽。
这句话自有它深刻的玄机。
自从梁赫插手这件事情以后,井堇就知道自己逃不掉了。
所以她始终不开口不吭声,既不认罪也不辩解。
不过这丝毫没能影响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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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最后致使被害人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五)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判处主犯井堇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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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声音在空荡中回响。
艾黎从座位上起身,愣愣的看着警察给井堇戴上手铐,将她强迫的带走,心内不觉有些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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