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坏蛋,小可爱》转载请注明来源:七零文学网70wx.com

两人简单地吃了饭,余笙正要帮忙收拾桌子,但男人将她拦下了。

“你去看看外面的花要不要浇水,碗我洗就好,毕竟你是客人。”

他这样说了,余笙也就没有坚持。

她拿着小小的水壶蹦跶出去,但又及时停在了门外。她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周围,一脸好奇:“浇完花,我能在去你屋里逛逛吗,不去你卧室,我……就是纯粹喜欢这房子,以后也要买一座一样的。”

嗯,目标!

听此,男人微抿一笑,如鹰的双目直摄人心:“就算你不纯粹也没关系,这房子你哪都能去,什么都可以用。”

“……”余笙傲娇地瞥了一眼他,“敢情好,那我待会就去霸占你的大床。”

男人一愣,满脸惊喜。他笑着走过去伸手揉揉她的头发:“傻妞。”

对一个男人说这话,难道不知道这是在邀请?

余笙似乎也发现了自己说话有些不太合宜。

她低头暗暗决定不理他,假装蹦蹦跳跳地跑去外面。

那僵硬的姿势,在男人看来好笑极了。

——

微风吹过细碎的枝叶,绕在这这间不大不小的温室里,空气中有花也有泥土的芬芳。

余笙浇完花坐在外边的秋千上,不住的打哈欠。

许是昨晚没睡好,又或是夏天到了犯困。那么闲情雅致的时刻,估计唯有安睡才对得起它。

没挨到进屋里,余笙靠在椅子上的头一歪,迷迷糊糊地靠在了一个硬邦邦的肌肉上。

被撞击力整得一惊,她睁开眼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并坐到自己身侧的男人,眼神迷惘如受惊的小兔。

“困?”

秦歌问。

余笙伸了个懒腰:“还好……”

秦歌伸手将她手里的小水壶拿过放置在一侧,而后下了椅子直接横抱起她。

余笙迷迷糊糊的去推他,不高兴:“干嘛呀。”又开始动手动脚了?

男人抱她抱得很稳,见她对自己那么防备,只能哭笑不得地说:“只是想抱你进屋让你好好睡一觉。”

余笙这倒信了。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摆摆手默许了男人的行为。

两人进了屋里,辗转来到一个粉嫩粉嫩的小房间,里边有一个明亮的窗户,还有一张粉嫩的床。

男人把她放进被子里又走到窗前拉了帘子遮光:

“好好睡。我在隔壁。有事叫我。”

余笙舒服地翻了个身,嘟嘟囔囔的:“好。”

见证此情此景的男人一脸平静,但在内心里简直爱死了她这副慵懒的小模样。他很想将她揉进怀里狠狠的疼着、宠着。

宠溺地笑过后,他走出房间关门落锁,为她留下一室寂静。

秦歌出去后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他的私人空间里只有很简单的摆设——一桌一床,再加点乱七八糟的零件。

他坐上椅子,长长的双腿抬起架在书桌上交叠起来。

修长的手指从一堆卡通纸里抽出一张来,纸上面是稚嫩的笔迹,上面写了许多的小愿望。

除了去年,之前的每年5月12号他都会准时寄出一封信,也会在月底前收到一封回信。

上面的愿望千奇百怪,想要上天入地,也有说想要见到他。好不容易她说了个实际点的,想要来西遥来找他,却也是目前他给不起的一个愿望。

但这么多年总要给她实现一个。

她说想要住在小木屋,想要一个充满花香的温室。这些他都做到了。

更让人值得欣慰的是……她现在正躺在属于她的房间里。

男人露出一丝笑,轻巧地在纸上打了个勾后起身往门外走。

他在杂物间取了一个锄头和一只花洒,走向了房屋后边的庭院。

四月末,晚樱即将全面盛开,也将会在不久后全面凋落。

他一个人照顾这树十年了,也亲眼见证一株小苗长成大树。

有时候战友会来这看他,几乎都惊讶于他竟然在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

那会他也只是笑笑,从来没说过为什么,但现在这个为什么正躺在他给的一方天地里。

一切很美好,很梦幻。

活干到一半的时候,天压下来变得有些暗。空气很沉闷,看情况有一场雷雨即将来袭。

秦歌将外套扬起来架在肩膀上,拿起工具往回走。

回家的路不长,但是雨从十万高空上奔腾下来得十分急速,在他到家的那一刻全面倾泻在这片土地。

还在暗自庆幸回来得快,但秦歌意外地发现前门开了,风吹乱了那些花,也将门吹得前后摇摆。

他转身疾步走到原本小姑娘睡着的房间,但哪还有她的身影。他又摸了摸床铺的温度,发现余温尚存,估计人才走了不久,又或许她还在周围。

“余笙!”他着急地喊了一声。

可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没有任何回应他的声音。

“艹。”他快速拿了把伞追出去,脚步凌乱。

从这里到最近的公交车站也要十几分钟,依照她的速度恐怕半路就会被雨水打懵。

再者,今天还有闪电雷暴,她一个小姑娘可能会害怕。

秦歌也不知道自己对她到底是什么感情,可是他知道,自己不能放任她不管。

他对她有责任,要护她周全。

——

雨水打在树叶上,声响几乎盖过了一切。

余笙缩在墙檐下,小小的身体瑟瑟发抖。

她的长发和t恤都湿透了,骤降的气温让人体难以接受。

在她从梦里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秦歌并不在房间里,所以她出去找他并告个别,谁知道绕来绕去还把路给迷了,等到沿路往回走时,结果又下起了雨。

在雨里淋了好一会才找到这么一个能避雨的地方。

可倒了霉了。

余笙搓了搓手,掏出手机看了两眼,发现上面依旧显示着无信号……

深深一个叹息,她咬了咬唇,觉得不能再坐以待毙下去了。

再呆一会天就会黑了,到时候体温下降,在这山区可能会因为失温而出事。

她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快速赶到公交车站,可是还有好长的路。还有一个快往回走,走到秦歌家里洗个热水澡……

秦歌哎,大老虎哎,不过他家的那个浴缸……好像还挺好的。

心里暗暗做了决定,余笙拍拍屁股从地上起来,可还没走出一步呢,天上巨大的闪电又把她的脚吓了回去。

天地间一黑一亮的转变几乎能吓哭人。

在雷声响起时,她忍不住也高声尖叫了一下。

两只手捂住耳朵,被水粘在一起的头发此刻也牢牢贴在她的脸上。

余笙想,现在的自己一定狼狈极了。可别让路过的人以为她是个女鬼就好。

在她低头觉得不知所措的时候,视线里出现了一双黑色军靴。

很熟悉啊。

余笙连忙抬起头。

也就在她抬头的时候,身前的男人长臂一揽将她带过去埋入他的怀里。

余笙撞在他的胸膛上,虽然有些疼,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很暖心,于是连同她的鼻尖也酸痒了起来。

可余笙哪想哭啊,只是在看到秦歌出现的时候,眼眶就是忍不住热了。

“乱跑什么?”男人有些责怪,但双手始终没将她放开。

“我不知道,我就是走错路了……我……”余笙想要解释,但因为要哭了所以变得语无伦次。

秦歌抱紧她,呼吸落在小姑娘的脖颈处时还带着奔跑后的急促。

“还好你丫的不是那么笨,知道在原地等人。”这次是真着急了,免不得他爆了粗口。

“这个是必须的……”

嘴还挺硬。

秦歌幽幽地看了她一眼,随后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了她的身上。

“跟我回家换衣服。”男人又发话了,还伸出手给她。

余笙想也没想直接握住,还乖乖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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