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云,绵绵那孩子已经送走两天了,她去的是亲生父母家,你就放心吧。”

沈美云头痛欲裂地躺在床上,听到绵绵这两个字。

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坐了起来。

一动,乌黑的头发散落肩上,映在苍□□致的面庞上,像是阳春白雪,雨后初晴,干净纯粹到惊人的地步。

看到病入膏肓却难掩绝色的闺女。

在听到这绵绵两个字的时候。

这般大的反应。

母亲陈秋荷低低地抹泪,“孩子都送走了,没有挽回的余地,你别在多想了,白白伤了神。”

说完,她拿着一个火钩子捅完蜂窝煤炉子的炉灰后,勾住炉膛底下的小铁篦子,熄了小火,彻底没灰后。

便打开钢精锅的盖子,拿着一个长把勺子搅动着小钢精锅。

钢精锅里面的白米粥熬到粘稠状,正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散发的白色热气,也熏得她眼睛有些睁不开。

盛了一碗白米粥,递到了女儿面前。

陈秋荷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要怪就怪你妈心狠,事情已经发生了,别再委屈自己了,多少吃点。”

见到女儿还是没有反应,陈秋荷眼眶一热,勾了勺子往她嘴里喂。

“以前咱们家条件好,你一个黄花大闺女要收养绵绵这女娃,我虽然气,但是到底是由着你宠着你,但是如今不一样了……”

“你爸在医院被戴了帽子,我在学校也差不离十,就等着那悬在脖子上的刀啊,落下来了,你说说,我跟你爸你出事,你可怎么办啊?”

闺女生得漂亮,小脸跟白玉一样,眉目如画,说一句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她和丈夫这些年,还算是有本事。

但即使这样,当年还差点出了岔子,让闺女性情大变。

更别说,她和老沈要是出了事,闺女日子艰难不说,还要带着那孩子,那不是雪上加霜吗?

把孩子送走,那是他们没有办法的办法。

因为相对于那孩子,他们做父母的肯定优先护着自己的孩子啊。

听到妇人的话,沈美云意识放空,脑袋昏沉沉的。

她支撑着柔弱无力的身体,四处张望着。

入目最惹眼的就是五斗柜,上面搁着一个四四方方的收音机,被一层白色的纱布给半遮半掩。

而在屋子的正中间,放着一个铁皮蜂窝煤炉子,上面架着一个钢精锅,正在热气腾腾地冒着烟雾。

沈美云收回目光,垂下眼睫,细细密密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阴影,端的是姝色无双。

她穿越了,还穿到了1970年2月的北京城。

她的父亲是医院的副院长,她母亲是大学的教授,而她身为二老的独身女。

千娇万宠着长大。

因为打小太过漂亮,十三岁那年暑假去亲戚家居住,经历过一次猥亵。

打那以后,她性子便阴郁了下去,而且还得了恐男症。

哪怕是身为医生的院长父亲,也无能为力。

这日子便一天天苦熬着。

就盼着闺女能好,可是她不止没好,病情反而一天天加重。

直到沈美云十九岁的那年冬天,她在家门口的雪地上,捡到了一个哇哇大哭的女婴。

向来什么都不看重的她,竟然破天荒地求着父母,要收养这个女婴。

这对于沈美云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自家闺女本来就是黄花大闺女,生病有了恐男症,本来就难出嫁,若是在收养一个女婴。

这辈子别想嫁人了。

沈父和沈母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是,架不住沈美云百般祈求。

这是她在那年出事后。

第一次求着父母一件事。

当父母的哪里拒绝得了?

于是便答应了下来,他们做父母的想得长远。

如果,他们是说如果,闺女这辈子真的不能和异性接触,无法成家立业。

那么收养这个女娃娃。

在他们百年之后,或许就是他们闺女唯一的依靠了。

念在这里,他们这才允许闺女收养了那个女娃娃,并且还只挂在闺女的户头下面,给那女娃娃在北京落户。

这里面的辛酸和复杂,实在是难以言说。

可是,若只是如此,也就简单了。

以沈家的能力,多养一个女娃,真不是事。

毕竟,沈家两口子就沈美云一个独身女,两人又是双职工,都吃的商品粮,在各自领域发光发热。

家里的条件虽算不上顶好,但是绝对是不差的。

但是,坏就坏在,沈家出事了。

父母文化程度高,工作的体面,往日的荣耀,一下子成为了他们家最大的诟病。

那是悬在脖子上的刀,随时都会斩落下来。

沈父沈怀山和沈母陈秋荷这才急了,他们要在自己出事之前,给女儿找好出路。

第一件事,就是先解决女儿身边最大的累赘——绵绵。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当父母的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总想着先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而他们两口子要保护的便是沈美云。

他们两口子也不是狠心的人,不可能随意把绵绵给送出去。

也是花了大价钱和精力,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绵绵亲生父母家。

那一家子条件也不差,而且还在大院。

绵绵那孩子回到亲生父母家后,只有享福的命。

这不比跟在落难的沈家好上许多?

起码,在沈家两口子看来是这样的,沈家落难,成分变差,绵绵跟着他们才是受罪。

连带着亲闺女美云,他们都不打算留自己身边了。

可是,沈怀山和陈秋荷不知道的是。

那亲生父母的家里,对于绵绵来说不是享福,而是送命的窟窿。

只因为,绵绵是那户人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真千金回归家庭,没有亲情,只有嫌弃。

原因不过是因为,那家人养了一个闺女,那闺女是个有福的,得到了全家的喜爱。

对方那一大家子,也把那闺女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哪里想到,半路杀回去了一个绵绵。

那不是平白无故的破坏人家一家人的感情吗?

绵绵哪里会被喜欢呢?

她不止是没有被喜欢,反而处处和那养女比较,绵绵不如对方聪明,不如对方会来事,不如对方有福气,不如对方嘴巴甜。

总之,和那个养女比起来,沈美云视若珍宝的绵绵,一无是处不说。

还只会争抢东西。

这不,等到真千金一天天长大,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假千金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

只是,那竹马一边同情着绵绵在新家庭里面的遭遇,却又一边享受着假千金带来的便利。

长此以往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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