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旧是没搭理我,自顾自地在一个小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明天开始我跟你一起跑步吧。”我试探性地问道。

是的,我急需想用这种方式来消耗我过剩的精力,他说过如果在山里乱跑会死的,所以我想跟着他一起跑,而每天他都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过得极为充实,跑步只不过他的一个例行科目。

葛枭有些诧异地看着我:“真想跟我一起跑?”

我用力地点头,发自肺腑地说道:“想,真想!”

“那你明天早上五点起来,并且不许穿鞋。”葛枭淡淡地说了一句。

“不许穿鞋是个什么鬼?”我实在是受不了葛枭这古怪的脾气,跑步就跑步还不让穿鞋!

接着葛枭就不再说话了,一如既往地把我当成了空气。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我听话的没有穿鞋跟着他开始跑步,不,应该说跟着他开始了我的噩梦!

一百米后,我被山中细碎的石子硌的脚底传来一阵阵刺痛,而难以落脚。

五百米后,我的脚底已经满是伤口,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脚丫子“嘶嘶”喊疼。

而他却不管不顾,继续朝前跑着,好吧我承认我怕死在山里,只有咬牙跟了上去。

一千米后,我的脚彻底的失去直觉,完全依靠着那股怕死怕得不要不要的精神,套着的步伐往前艰难地迈步。

直到跑完两公里,我坐在地上两脚朝天,大口喘着粗气,说什么也不起来了:“你回去吧,我是不行了,要死要活吊朝天,爱他吗谁谁吧!”

令我意外的是,他竟然把我背起,撒丫子朝军火库的方向狂奔而去。

趴在他的背上,我感受了一把什么叫做风驰电掣,这我才知道刚才他是怕我跟不上而故意放慢了脚步。

第三天,我脚底缠着绷带,继续跟他晨跑。

第四天,第五天半个月。

我一直坚持了下来,而我们之间也渐渐的话多了起来。

逐渐的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他干什么我就跟着干什么,他到哪我就到哪。

这之中,我学会了许多许多关于丛林野战的技能,也从中了解到跑步不让我穿鞋一是为了锻炼脚底的抗性,二是让我熟悉这山里的一草一木。

他不再对我不苟言笑,会偶尔讲个非常冷的笑话给我听,往往是他自己笑了半天,我却还没反应过来这个笑话的笑点在哪里,就这样日子慢慢变得充实起来,我便觉得不再那么枯燥。

最让我欣慰的是,我不再为睡觉的事情而发愁。

两个月后的一天,吃完午饭,他顺手扔给我一把匕首:“来,咱俩练练!”

“抽什么疯?到底要闹哪样。”我没好气地说道。

“来拿刀子可劲地捅我,手痒了,活动活动筋骨。”说着葛枭摆出了电影里黄飞鸿的起手姿势冲我挑衅了一番。

上次扔给我一对拳击手套的的时候他就是对我这么说的,结果我他妈让他各种擒拿背摔给揍得个鼻青脸肿!

不过这次不同,俗话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这次咱他妈有刀啊!

报仇的机会来了,我抓起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的小腹捅了上去。

“太慢!”他沉声爆喝,不慌不忙地身子朝右侧移动半米的距离,堪堪躲过我的刀锋,随之提起膝盖垫在我的手腕上,就听见我“咔吧”的一声脆响,只觉得我的手腕被锤子从下到上给砸了一锤,是以匕首脱手飞出老远。

“啊!”我疼得忍不住捂住手腕,蹲在地上,冷汗直流。

“孬兵就是孬兵,给你把刀你也不是对手。”葛枭继续向我挑衅道。

我最他妈恶心孬兵这俩字,可怜的自尊心又开始作祟,趋使着我脑袋一热,捡起地上的匕首再度冲了上去:“老子不给你扎躺下,你就不知道老子叫林栋!”

气势绝对是够了,比起当初在食堂操刀回身追砍老兵的时候要霸道了许多,再加上这段时间的各种体能训练,肌肉逐渐的壮硕起来,力量和爆发力也达到曾经可望而不可及的层次。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还没等我的刀扎到他的身前,他就已经用令我窒息的速度消失在我的眼前,绕道我的身体左侧,一个大摆拳抡在了我的脸上

不得不说,格斗是个让人着迷甚至上瘾的科目,尽管我屡战屡败,尽管我依旧没有用刀子扎到他一下,但是这四个月以来我从未放弃过。

半年的时间眨眼即逝,六月十三号那一天,我第一次跟他请假下了山。

因为那一天是他的生日,我准备到街市上去买一个大蛋糕,算作我的拜师礼吧。

虽然他没承认过,但我特别的想叫他一声师傅。

本挺开心的,但我偶遇了那个炊事班肥头大耳的班长吴安,顿时心情就不漂亮了。

并不是我林栋小心眼记仇,而是那个吴安正在干一件不是人的事儿,明明那女孩儿都怕得哭出声来,他还一个劲儿地把人家往怀里搂,这不是当街耍流氓吗?

葛枭曾对我说过,路见不平一声吼,方是军人的英雄本色!

我林栋算不得英雄,但却是个堂堂正正的军人,把手中的蛋糕交给一位看热闹的群众之后,毅然决然地冲了过去,一把将那女孩儿拉到我身后,瞪起俩眼珠子,盯着打扮得流里流气穿成个花猪的吴安喝道:“你他妈敢不敢不给当兵的丢人现眼!”

小说推荐:【推文君】【火趣阁】《惶惶》《趋吉避凶,从天师府开始》《终极火力》《岁岁平安》《非洲创业实录》《万亿军火之王》《金手指是深宫老嬷[红楼]》《从1979开始的文艺时代

七零文学网【70wx.com】第一时间更新《我不是孬兵》最新章节。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历史小说推荐阅读 More+
我在西伯利亚打地鼠

我在西伯利亚打地鼠

鲇鱼头
来自西伯利亚的北极熊裹挟寒流一路南下。面对全世界的质问,乔治理直气壮:我蛮夷也!
历史 连载 266万字
我在现代留过学

我在现代留过学

要离刺荆轲
所谓天子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或曰:天子做民父母,以为天下王!而朕,曾为天子!承六世之余烈,邵述先帝之志。鞭西贼而惩旧党,所能必为,所伐必克,扫皇宋百年之积弊,使天威远畅,丑氐震叠!奈何天不假年,英年早逝!幸上苍哀怜,使朕于九百年后重活,留学于现代之世,经历科学之盛!如今!朕留学归来,重归少年。三尺长剑在手,问尔群臣:何日缚得苍龙?
历史 连载 402万字
秦吏

秦吏

七月新番
战国之末,华夏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有人天生世卿。有人贵为公子。他却重生成秦国小卒黑夫,云梦秦简中的小人物。为免死于沟壑,为掌握自己命运,他奋力向上攀爬。好在,他赶上了一个大时代。六王毕,四海一!千年血统,敌不过军功授爵。六国豪贵,皆被秦吏踩在脚下。黑夫只想笑问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南取百越,北却匈奴,氐羌西遁,楼船东渡。六合之内,皇帝之土。在他参与下,历史有何改变?秦始皇固有一
历史 连载 527万字
晚明海枭

晚明海枭

朱楼醉茶
明末什么最重要?钱财!有钱才能爆兵,有兵才能争霸。所以林海早早就确立了目标,先垄断马六甲海峡以东的海贸,再殄灭建虏、扫清流寇,捎带手在东瀛南洋搞搞殖民。当然,还要把半截入土的大明埋了,新的帝国就建立在晚明的坟场上,充分吸收这具腐朽躯体中所蕴含的养分。商帮行会、市镇经济、侈丽风俗、市井文化……当晚明社会的这一切和具有海洋基因的新生政权相结合,这将是一个不一样的帝国。
历史 连载 42万字
亮剑:团长你给我留点

亮剑:团长你给我留点

浮云里的风
李晋重生亮剑世界,成为新一团的一名小排长,并获得了战备系统,只要打鬼子,就可以获得贡献点兑换武器和粮食。面对如此诱惑,他果断带着手下去打鬼子,武器换了一批又一批,当李云龙知道后,直接跑过来打劫。“团长
历史 连载 496万字
泰昌大明

泰昌大明

魔法龟Revo
万历四十八年,大明朝已存续252年了。252年不仅是帝国的国祚,更是体制性土地兼并的持续时间。神宗以“倒张、倒冯”为始,以“三大争”为继,以“妖书、梃击”为末,一手开创出明末两党对立的局面。又在集权于己身之后怠政三十余年。在神宗的催化下,两百多年几乎一成不变的官僚系统和治理体系进入了全面腐朽的最后阶段。阶级对抗、官民冲突、女真入寇。内外交困之下,帝国终于走到了灭亡的边缘。7月21日,朱翊钧晏驾,朱
历史 连载 37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