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七零文学网】地址:70wx.com

黑衣蒙面人就是白黎轩。

一年前,江奕多次寻找未果的逃生小径被白黎轩误打误撞地找了出来。

并且很近——就在池潭往西走三百米的地方。

因为周遭都被水汽洇成了湿地,所以江奕也没能注意到那里有一处靠墙的泥土格外柔软。

能找到路,追根溯源是白黎轩不愿就这么颓废下去。

他捡了根树枝,划出一块地,认真地练习剑法,劲头和碎丹前相比只增不减。

在看不到任何逃离可能的情况下,一练便是两年。

江奕不由得赞叹。

那日白黎轩照常练剑,刚行完第九式,不知怎么的竟踩到了一片树叶,叶面磨光,又沾了泥泞易滑。

感觉到自己有往前滑的驱使,白黎轩反应倒是很快,忙用另一只脚站定。

谁料到他选好的落脚点又是一片树叶。

还是被风吹来的。

一息不多,一息不少,就在白黎轩踩下去的瞬间吹到其脚下。

江奕就这么看着白黎轩一路鞋底打滑,最后一脚踩进了隐藏的坑洞里。

整只大腿没入地面,腿根卡着洞|口,拔都拔不出来。

白黎轩:“......”

江奕:“......”

白黎轩的倒霉事,江奕看多了也已经司空见惯。

最后还是他帮忙把白黎轩给拽出来的。

前.出了名冷若冰霜心如磐石.天枢峰首席大弟子。

后.举世皆知丧心病狂喜怒不定目中无人.灭世反派。

如此重重光环下的白黎轩又憋了个满脸通红。

大腿拔|出来后,他慢腾腾弯腰,拍去腿上的泥土,委委屈屈得跟一个小媳妇似的。

江奕不好意思地轻咳了一声。

其实还是有点震惊的。

——所以就忍不住笑了。

他发誓就笑了一下。

——但被白黎轩听见了。

方才在指点白黎轩练剑,没来得及把‘扩音’换成和7号位的单独语聊频道,嗯,失策。

被江奕看到的糗事太多,最狼狈就是被逼跳下灭魔崖。连那个时候江奕对他的态度都没有发生丝毫变化,白黎轩早已看开。

为此还练成了一副铜铁造就的厚脸皮。

至于刚才为何会羞赧红脸,大概是因为听见了江奕笑声的关系吧。

两年来的第一次,江奕为他笑了。

若是此时此刻手里正捏着一块留音石该多好。

念想只是一瞬,接着白黎轩就注意到了那坑洞的怪异。

因为很深,不像是自然塌陷,倒像是人为挖出来的。

人为的......

想到这一点的白黎轩双眼逐渐晦暗。

他轻声开口,用着平常闲聊的语气:“前辈,或许我们能离开这里了。”

......

之后白黎轩将口子挖开,光线照射进去,江奕才看清了坑里的情况。

深倒也没多深,有四米左右,直面墙壁的方向被挖出了一个可容纳一个成人钻入的洞,通往不知名处。

两年时限已到,灭魔崖底都被江奕给翻了个遍,确定是四面封死,没有其他路。

所以毫无疑问这就是那开辟‘隐藏小径’的关键。

等到白黎轩回去收拾完东西,通过这个洞口重见天日,并找到一条荒芜人烟的小径逃离出去——江奕的猜测也得到了证实。

为何会有这个坑,又为何会有这个洞,根据坑洞内的痕迹,江奕大致推测出了事情的起因经过。

有人和白黎轩一样,掉进灭魔崖后大难不死,且伤情不重,至少能在如此艰难的条件中存活下来。并且这个人懂一些风水,找到了山壁的薄弱处,借此挖坑,顺利逃脱。

然后他把洞口给堵死了。

还是踩在石头上,踮着脚尖,支着墙,拿手一点一点堵上的。

幸好没有把整个坑都堵上,大概是土不够了,又懒得再挖,只在最上层堵到了整个坑的四分之一。

又因这里湿气浓重,刮风下雨的,手动压实的土慢慢生隙变软,才叫白黎轩轻易踩踏了下去。

不过多时江奕见到了这位仁兄。

尸体堵在要出去的洞口处,血肉已经腐化了,尸骨乌黑透紫,是被毒虫咬死的。

江奕:“......”

比起这是个巧合的说法,江奕更倾向于是天道为了圆小说逻辑才弄出来了这么一个人。

不然灭魔崖底说大不大,有路的话怎么能找上两年?这个坑洞说隐蔽不隐蔽,又怎么好巧不巧只让白黎轩给发现了?

白黎轩毫不畏惧面前这具狰狞的尸骨,彬彬有礼地道了一声谢。

随后顺势抽走了对方腰上挂着的十几个储物袋。

之前未在那堆尸骨中翻出可用的物件,想就是被这人拿走了。

江奕:“......”手好快。

拿走这些不知道是不是赃物还是沾了人命的储物袋,白黎轩确实没有心理负担。

从看见他师父......不,天枢长老现身,毫不留情的一剑袭来开始,白黎轩的内心就已然扭曲。

是江奕在呼啸寒风中握住了他的手,在冷寂的崖底陪他度过了两年艰辛时光,挽回他最后一丝善念。

——————————————

逃脱之后的一年里,白黎轩走了修魔的路,就和剧本所描述的一样。

【不敢置信地发现自己再也聚集不了灵气,却有魔气自破碎的丹田平白生成。】

其实从薛家村与那魔修一战后,白黎轩的身体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随后跳入灭魔崖,灵气魔气都被压制,才没能及时察觉到这一件事。

于修真者而言,若是不及时处理受伤沾染的魔气,魔气便会贪食修真者体内的灵力,轻者修为倒退,重者危在旦夕。

但那日魔修的魔气却没有伤害白黎轩,反而亲昵地依附了上去,自行填补被消耗的灵气。

即使忍着和灵力水火不容的莫大阻力,也要死扒拉着白黎轩不放。

这么磅礴的魔气,也难怪当日太和宗上没人怀疑他不是魔修。

直到白黎轩碎丹,灵力涣散,再也无法占据强势的那一方,甘做小可怜的魔气才露出凶恶的爪牙,趁势反扑,将所有灵气毁灭殆尽。

并且强势霸占了所有地盘,断绝了灵气再进入的可能。

——魔气就仿佛魔修切实的缩影,它们不懂得忍让,即使忍让也只是情势所逼,一时的忍而已。

修魔者讲究随心所欲,以至于心中一点微小的阴暗面都会被放得无限大。若是不遵从本性中的贪欲、杀念,稍微小心眼一点,看不开的,便可能由此产生心魔。但遵从了杀念痛下杀手,之后又觉得心里过意不去的,还是容易产生心魔。

这条路说是自在逍遥,其实风险重重,但魔修逆天的修行速度仍旧让不少灵根低贱者趋之若鹜。

又试问谁能抵得住长生的诱惑?

白黎轩的情况有点特殊,他不是自愿成魔,他是有着极易被感染入魔的体质。

应召了聂生死前讥讽他的那一句话:你只是个卑劣的魔修之子!

当清楚知道这一事实的时候,白黎轩脸色惨白,反应仿佛天塌下来的一般,双眼放空,难以回神。

江奕等着白黎轩自己看开,等了一日、两日、三日、四日......

直到第七日,江奕忍无可忍,将白黎轩拽出了自闭的小角落。

他斟酌言语,如此宽慰对方:“修真者也好,修魔者也罢,不过是手里拿着不同的武器,如果同是心向正道,二者又有什么不同?殊途同归而已。”

白黎轩好似被他点醒了,恍然地看着他:“前辈......”

拱手礼:“前辈日后,能否一直陪在晚辈的身边,指点迷津?”

他的眼中含着莫大期颐,语气带着小心翼翼。

江奕沉默了许久,他无法给出做不到的回应。

于是白黎轩眼中重新点亮的光也慢慢地黯淡下去。

江奕此时却出言道:“我会等到你功成名就时,再离开。”

正文剧情开始时,白黎轩已然成了威名广慑全天下的大魔头,对于魔修者而言,确实是功成名就。

白黎轩静静听着,没说话。

是修魔者也好,修真者也罢,虽有一时的难以承受,但白黎轩也不会为此多伤神,他只在意江奕会不会在他成魔后,如世人看待魔修那般,露出厌恶嫌弃。

但当江奕说出那一番修魔修真殊途同归的话之后,白黎轩悬在心上的巨石终是落了地。

他微微地闭上眼,睁眼,做出悟了的模样:“多谢前辈。”

江奕见白黎轩终于走了出来,为其欣慰,小幅度扬了一下嘴角。

未曾看到白黎轩的手背在身后,像是要抓住什么一样,越握越紧。

前辈——

晚辈真的好想,真的好想......

将你握在手里。

《吾乃反派背后灵[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七零文学网70wx.com,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
宫斗从选秀开始

宫斗从选秀开始

折秋簪花
简介:姜羲从五岁起便一直在做一个梦,梦里她十三岁失孤,家产被远房叔叔霸占,竹马一家退避三舍,她为了安葬爹娘只能当街卖身。适逢德安侯世子当街打马而过,一眼认出她那张与生母分外肖似的脸,将她带......
言情 连载 8万字
咬樱

咬樱

郁七月
「小妖精x老干部/年龄差7/将高岭拉下神坛」大三暑假,岁樱因脚伤被叔叔托付给他好友照顾。当时她脚刚打了石膏,对方问她要不要帮忙。那天,岁樱除了知道他的名字,还在他肩膀闻到了淡淡的柚子香。陆霁尘,哲学系......
言情 连载 31万字
五皇决定携挚友登基

五皇决定携挚友登基

温水煮书
【文案】五条君一不小心看到了未来。从认识挚友夏油,到被冒牌的夏油关进狱门疆,未来十几年的剧情都被剧透了个遍。五条君得出了一个结论——做正面人物是没有前途的,要做,就要做《咒术○战》的第一大暴君!……夏油君崩溃地跟在五条后面。“悟,你疯了?”“悟,我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再怎么样我们也是高专的学生!”“住手,悟,你的大好前途都不要了吗?!”五条君笑得意味深长:“杰,我们的未来,哪有什么大好前途啊。
言情 全本 6万字
我爹不可能是反派

我爹不可能是反派

烟波江南
叶祈一直是别人眼中温润如玉的玄天门大师兄,直到他被人暗算,修为尽失、金丹破碎、灵根被毁,他就像是变了个人一般,独居孤峰断绝与所有人的联系。后来,叶祈有幸重塑灵根,修为甚至更进一步,但曾经温润如玉的大师......
言情 连载 9万字
夫君,给我贴贴

夫君,给我贴贴

998
上辈子陆遥只活到三十五岁,因为家庭压力一直没办法出柜,直到死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再一睁眼居然穿越到了古代,不但年轻了十多岁,还多了个肩宽腰窄八块腹肌的夫君。天底下竟然有这般好事?正当陆遥激动不已时,发现夫君看自己的眼神似乎格外冷淡,还想跟他和离……*赵北川父母双亡,为了照顾两个年幼的弟妹,托媒婆给自己说了门亲事。不需要对方长的多好,只要心地善良勤俭持家就行。媒婆嘴上夸的天花乱坠,结果转头就给他找了
言情 全本 9万字
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

一事无成的我只能去当海贼王

爱吃咸鱼的老虎
诺顿·萨格一直以来就有个梦想,那就是当个地主富豪,有个大地盘,让很多人靠着他吃饭,再请几个秘书,雇一群小弟,有事作威作福,无事看舞听曲...凭借着穿越带来的‘北斗神拳’外挂,他觉得不是问题。只是运气有点不好...去当种地王,颗粒无收。去当钓鱼王,天天空军。保镖王、赏金王、佣兵王...统统不行!那只能去当海贼王了!
言情 连载 21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