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易,前院东侧房新来的住户,你看见了没?”

中院东厢,易中海家里,饭桌上,一大妈忽然问道。

“刚刚下班路过,去看了看,是个转业干部,听他说安排在大兴胡同废品收购站。”

易中海平淡的回了一句,一大妈又问道:“你看那人怎样?好相处吗?”

易中海喝了一口棒子面糊糊,看了一眼一大妈说道:“具体什么样的人,还看不出来。

不过刚才见面,感觉人倒是不难说话……”

……

中院西厢房贾家,此时贾张氏与贾东旭,也在说着刚搬进来的王振东。

“安置在废品收购站?”

贾张氏听贾东旭说的话,有些疑惑,也露出了轻视。

贾东旭点点头,扫了一眼正在给小当喂饭的秦淮茹,接着道:“刚才下班路过,跟着一大爷过去说了几句。

他叫王振东,他自己说是安排在废品收购站,具体什么职务没说。”

贾张氏嘟囔道:“收购站能够有什么职务,还不是分拣破烂,看他年纪不小,估计在部队,也是个没出息的。

你以后也少跟他走近,我下午见过他,长得很凶,估计不是个好人……”

“知道了……”

贾东旭很听话的应了一声,一旁给孩子喂饭的秦淮茹,似若无意的扫了一眼这母子俩。

不过她也没参与这些话题,每天带着两个孩子,都够她累的。

……

院内人的议论,王振东自然是不知道。

喝着热气腾腾的茶水,他很是享受,也在考虑接下来几天的事情。

首先肯定是要先去一趟废品收购站,把工落实。

然后家具什么的弄好,就得考虑回一趟老家了。

虽然这些年他一直寄钱回家,但真正的回去,心理上还是有些复杂的。

不管怎么说,他此刻的灵魂,已经不是原主。

该如何面对原主的父母家人?

他能够适应吗?

不适应也没办法,原先在部队可以不回家,但现在到了地方,那不回老家就说不过去了。

算了,还是那句话,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占据了原主身体,那么就应该承担起这些。

经历过战火洗礼,部队的历练,他也不是原来的性格。

随后也就不再去想,起身去燃火炕。

等火炕点燃,也闷上了煤,外面已经全黑,四合院里一家家的灯光,也已经亮起。

灯泡的瓦数都不大,透过窗户的光,也没有多亮。

不过由于外面堆雪,天空中也在飘雪,倒是让王振东看着这景色,有点感慨。

这种人间烟火气的感觉,已经好久没见到了。

而大杂院这样的生活环境,也是给他一种新奇感。

二十几户一百多人,住在一个院子里,还真的很有意思。

不过王振东无意间,却是看到阎埠贵家的窗户,窗帘子拉起一角。

当即知道这是老阎家有人在看他,白天看不出来,这晚上一眼就知道。

笑着摇摇头,进了屋关上门。

门栓插上,王振东整個人就消失了。

他的金手指,就是一个巨大的秘境空间。

他自己认为,这应该是小世界才对。

近二十多平方公里的一个山谷平原,四周是高耸入云的山峰。

山峰外是未知,他无法翻越山峰去查看。

进入空间之后,王振东站在一座原木搭建的屋子前,木屋很简陋。

或者说,搭建的手艺有点不行。

没办法,这是他搭建的,很仓促,部队里也没那么多时间给他待在空间之中。

独处的时间太少了。

只是偶尔的抽时间进入。

不过现在转业地方就好了,以后会有大把的时间。

也可以好好的开垦土地种粮食了。

当然,他也准备另外建一座好的木屋。

举目,望着平坦肥沃的山谷平原,现在就开垦了不到一亩,实在是太浪费了。

感觉到有点热,王振东才想起把大衣脱掉,又把棉衣脱掉。

很快,就只剩下单衣。

这里的温度二十几度三十度,上下浮动不大。

先准备做饭吃,原木屋里有灶台,锅碗瓢盆齐全,米面粮油更是不缺。

野味腊肉也挂着很多,都是他在东北山林打的。

还特意做了一个熏腊肉的小木板屋。

原木屋的后面,到山脚这一块,被他用木棍扎了一个很大的围栏区域。

是他的鸡圈,现在已经有三十多只鸡。

这次从东北回来,已经有好多天没捡鸡蛋了。

先把鸡蛋捡了,再做晚饭。

于是提着一个树条框,朝着木屋后面走去。

捡完大半筐鸡蛋,放进木屋,又去开垦的一小块菜地,摘了几个西红柿。

距离木屋十几米,有一条水流量很大的溪流,洗菜什么的很方便。

溪流蜿蜒,穿越整个山谷平原。

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王振东吃饱喝足,来到山脚下一处堆场。

这里是他的物资堆放场地,占地面积巨大,堆放的东西五花八门。

有成堆的原木,直径都达到了三十公分。

几百上千根,都是在北朝与东北的山林弄来的。

还有几十辆车,从吉普到运兵卡车都有,战场物资他这里相当的齐全。

轮式榴弹炮都有,还有两架直升机。

当然,能用的不多,直升机基本报废,车辆更是只有几辆能够开动。

当时收集这些,并没有多想。

但后来他觉得可以利用这些,改一些农业机械出来,靠他一个人力,想开垦多少田地不现实。

只不过一直没时间。

望着密密麻麻的油桶,他觉得现在应该有时间,改造农业机械了。

也不担心燃油的问题。

联军的物资是真丰富啊!

来到一辆还算完好的轻型坦克跟前,开始琢磨如何的改造这玩意。

可以在后面装上一排铁犁……

这个年代,拥有着这样的金手指空间,那肯定是要开垦种植的。

至于种出来的粮食,如何拿出去合理销售,暂时还无需考虑。

反正种粮食搞养殖就对了。

缺衣少食的年代,他就算不要钱,扔出去都能够救人活命。

经历过残酷战争,他的家国情怀是不一样的。

战场上那无数的同袍,无畏死亡,抛头颅洒热血,埋骨他乡。

每每想起,他都会难受的失眠。

而他现在所能够做的,也就是开荒种田搞养殖,生产出多少粮食,都是对这个民族的贡献。

琢磨玩轻型坦克的改造,他离开了堆场。

开着一辆成色最好威利斯吉普,前往山谷平原的另一端,那里有他的养殖场。

猪牛马羊都有,这些有一部分是从北朝顺带的,也一部分是在东北偶尔跟老乡买的。

只不过现在没有分栏,被他用简易原木围栏,圈在一起散养着。

以后有时间,得慢慢的进行分栏,猪牛马羊各自分开。

(金手指有点大,不过种田养殖是正常的,没有意念控制,时间加速什么的,也会尽量的合乎逻辑,包括书中人物也会尽量合情合理,不会过于黑化,不像个正常人。

书友们有什么意见,也可以评论区提出来,都会参考,最后求一下收藏与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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