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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日沈家二儿子带着妻主回来了,由于他们的孩子还小,带过来不方便就交给了孩子的爷爷看着。沈霁禹的二哥叫沈霁景,长得柔柔弱弱,二嫂叫费朗,看起来带着点斯文,但人不可貌相。要不说媒公话也不能多信,原本以为费朗条件还过意的去,家里就那么一个孩子,在外面也没有什么不好的风评,而沈霁景性子又弱,本以为到了婆家应该不会受什么委屈。
可谁承想费朗这人纯是窝里横的主,在外边受了什么委屈就回家拿自家夫郎撒气。霁景人性子本来就弱,婆家就那么一个女儿很娇惯,更别指望能给他做主。又怕家里的爹娘惦记,即使受了欺负也不会说什么,若不是沈夫郎意外的发现儿子胳膊上的青紫,根本不知道儿子过得什么日子。娘家给不了儿子什么依仗,沈夫郎只得暗自落泪,这事不知怎么的让沈霁禹的前主知道了,狠狠的修理了费朗一顿,这人才有所收敛。沈霁景后来又生了男孩,外加春耕时还得回娘家帮忙,费朗这人经常阴阳怪气的挤兑他,沈霁景免不得肝气郁结,身体也越发的不好了。这些沈霁禹并不知晓,但是她对这个二嫂的印象确是不怎么好,总是觉得这人憋着股蔫坏。
关于婚事的安排沈霁禹与她爹娘已经基本商定妥当,只剩下着手各项布置。婚房暂且用了沈霁禹的住处,等着将来有了起色,再起两间厢房,住着也宽裕。房里的摆设沈婆子也和村里的木匠打好了招呼,亏得婚期订在春忙过后,就是这样也是紧赶慢赶。房里也没有多少闲余的地儿,于是就张罗了两个木箱,一张木桌,两把椅子。
沈霁禹这两天忙着写喜帖,亏得这段时日,有时间就用毛笔蘸着水练上几笔,这字总归见得了人。喜帖倒是不用准备太多,只是需要亲手送到那些有些有名望的长辈手里,长辈们需亲启,以示对晚辈婚姻的认可。沈夫郎爷仨忙着做新铺盖,新衣物。程琪、费朗帮着沈婆子将春耕活收收尾。程琪是不管脏活累活埋头就干,费朗这人经常偷懒耍滑,最让人气不过的就是费朗偷偷的逼着沈霁景问沈夫郎有关沈霁禹婚事得花销,一来怕沈家落下债务,将来沈霁景再偷着贴补娘家,二来也是想和沈霁景的嫁妆做些比较。
这些话恰巧被路过的沈霁雪听到了,“不说花多少操办霁禹的婚事是沈家的事,单单就是这些花销也是霁禹自己积攒的,杏花村谁人不知霁禹是个捕猎的能手。所以花销的事就不劳烦弟妹担忧。”沈霁雪不比沈霁景的好脾性,程琪平日里就宠着他,加之他也会察言观色,所以公婆待他都不薄,看不惯的事情,自是忍不得。若不是担心弟弟将来日子不好过,他倒是想替弟弟好好出出气。
“大哥,我这不是关心家里么,嘿嘿。”费朗这人就是欺软怕硬的主。而这一幕恰巧被沈霁禹看到了全过场,忍不住皱起了眉头,不禁冷哼一声。
“好你个禹丫头,跟干娘都藏得那么深,快成亲了才告诉我,说吧,怎么赔罪?”喜帖送到张猎户手里的时候,张猎户着实吓了一跳。
“明个儿去镇上给您老带回一坛好酒谢罪,您老就高抬贵手?”沈霁禹赶快陪着笑脸,其实婚事也是近日开始张罗的,刚着手准备她这不就颠儿颠儿的给张猎户送喜帖来了。
“行了,别做出那副可怜相了。干娘也没什么好的给你准备,这婚宴上的荤物干娘可就全包了。”张猎户拍拍沈霁禹的肩膀说道。
“嘿嘿,禹儿就不和干娘客气了。干娘您老将出马,这可是解决了我的大问题啊。”沈霁禹赶紧狗腿的奉承道。
惹来张猎户一阵笑骂。
正文第十三章婚礼(上)
“晴儿,过来让爹爹好好看看。”叶爹爹冲着初晴招了招手。叶初晴趁着出嫁前正为他爹赶制一件长袍,只剩最后袖口锁边,明天就是他成亲的日子,他没有待嫁的心切,只是今后再难以为爹爹添衣递水了,人显得很忧虑。
叶爹爹这些时日坚持服了药,病情终是见了起色,但终归是陈年旧疾,加之心结难解人还是很虚弱。
叶爹爹拍着叶初晴的手,头微微向后倾仰费力地深吸了一口长气,慢慢地叮嘱道:“晴儿啊,这些年爹知道你过得苦,爹更是徒劳的拖累你。”叶初晴刚想说些什么,叶爹爹摆摆手又说道:“明天我家晴儿就出嫁了,该放下的终是要放下,别太苦了自己。对于你娘,也不必有什么歉疚,她如果健在更是希望你能过上相妻教女的生活。如若你娘已经不在,是妻主她没有这福气看到我儿出嫁。成了家,定要以妻主为天,纵使新婚妻主疼爱有加,切莫恃宠而骄…”叶爹爹对叶初晴叮嘱了很多,直到身体终是支撑不住睡了过去。叶初晴任凭泪水大滴大滴地滑落,湿了衣襟。其实他只是想问问魏晨姐,为什么青梅竹马的情谊终是抵不过京城的浮华而已,如今他将嫁做人夫,一切尽失了意义。
那年秋试已过多日,早已收到捷报,魏晨高中进士。却久不见人归,直至冬雪下了几场却从进京走生意的人口中得知那人与户部尚书的小公子订了婚事,不日将操办婚事。虽然叶初晴并没有与魏晨定下婚约,但熟知的人都是认可了这门婚。一时叶家大公子被人解除了婚约的传言沸沸扬扬。很多人看起来是惋惜,实则多少掺杂很多看热闹的心理,叶枫怕叶初晴想不开,带着家眷来到乡下的庄子生活,县城里的买卖交与他人打理。
自己昏昏噩噩食不下咽,几次向娘提及进京听那人的说法,任是叶枫平时如何疼叶初晴,也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叶初晴毕竟年轻,硬是在冰天雪地里跪了几个时辰,也落下了风寒的病。叶枫终是咽不下这口气,要为爱子讨回一个公道,策马而去,四年来却失去了音讯,多方打探也没有任何消息。有人说是遇了匪患,有人说别是被京城的贵胄暗害,流言风语纷纷而至,总之没有什么好事,她爹哭晕了几回,原本就单薄的身子就更加弱了,正夫更是咒骂是叶初晴这丧门星害了妻主。县里的生意由于失了当家人的打理,下人们动手脚,生意每况愈下,该变卖的都变卖了,叶家也失了过往的风光。
天还未破晓,叶爹爹就起了身,亲手为初晴开脸,细细着妆。一边为叶初晴梳头一边念叨:“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原本应该找“全福”的好命佬给上头,但叶初晴这也只剩他爹爹了。叶初晴听得他爹念叨的话,眼圈红红的。
叶爹爹从怀里摸出了一个手帕,里面放的是一对银镯子,两只银钗,将两只银钗插到叶初晴挽起的发髻上,银镯套到叶初晴的手腕上,叶初晴缩着手腕说道:“爹,这可使不得,这是娘留给你的,正夫刁难时你都没有拿出来,晴儿要不得。”“听话,这是爹给你准备的嫁妆,我儿怎么能连件上得了台面的饰物都没有?”叶爹爹拍拍叶初晴的手安抚道。叶初晴想了想,这些东西自己先暂且收着,以备将来爹爹有什么用处也好拿出来用,毕竟对于饰物这类嫁妆,一般的婆家是伸不得手的。
这厢刚刚准备齐全,正夫那就派人传话让初晴过去说说话,无外乎就是好好相妻教女,别掉了叶家的身份。叶初阳也幸灾乐祸的说道:“弟弟这厢恭新禧,祝哥哥早生贵女。将来发迹了可别忘了娘家。”说完咯咯的笑了起来。
沈家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一大清早沈婆子就跑到屠夫割了一刀离亲肉,所谓离亲肉就是让排骨与下面的皮肉分开一半,连着一般,送给女婿的娘家,以慰骨肉分离之苦,以及对父母生养之恩的感激。
沈霁禹吃过早饭,穿上她爹亲手缝制的喜服,艳红色的长袍衬得她更显儒雅的气质,“我家禹儿长得就是好。”沈夫郎一边拾掇着沈霁禹,一边颇感自豪的夸奖道。沈霁禹摸摸自己的脸暗自臭屁了好一会。
村里倒得出闲的夫郎们早早的来到沈家准备婚宴,沈婆子带人在院子中临时起了三个灶,打算仪式完毕就在院子中摆上十几桌的婚宴,宴请宾朋。
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一路热闹,沈霁禹一袭红衣徒步走向那个他未来小夫郎生活的村落,那个在十里八村称得上富足的叶家,迎娶那位注定在她的生命中驻足的小男人。
正文第十四章婚礼(中)
“快看,快看,大少爷的喜轿来了。”叶家的小男仆们放下手里的活计凑在一起嘀咕着。
“那人就是大少爷要嫁的妻主吗?看起来并不像传说中的那般不堪,人倒是有几分清俊。”一个十五六的小仆抻着脑袋向门外看着,插嘴评论道。
“呦,你这小哥儿难道是春心动了,莫不是看上了少爷家的妻主,要不要回禀了正夫,让你随了大少爷做了陪嫁?倒也减了少爷在婆家的孤寂。”一个平时玩的较好的小仆揶揄道。
“该死的,看我不撕烂了你这小蹄子的臭嘴。”被说笑的小仆羞红了脸,追打着那人,引起一阵笑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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