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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第三千天

2008年夏天。

古城的雨接连下了十天。

墙角下的青苔碧绿层叠漫溯而去,

张晨星趴在书店的窗台看雨,老猫把头枕在她臂弯上酣睡。

一切安静又了无生气。

她眼底有淡青色,长久不得好眠的人像被抽去一根骨头,

手指一触就能倒下一样。书桌上放着的录取通知书甚至没被打开,

书店却一尘不染。

张晨星不知该做什么,未来一片迷茫,而她没有能力把未来具像化。

叔叔张路清冒雨来了,

拎着一个西瓜、一个卤猪手,还有一盒他从无锡带回的桥头排骨。他敲了敲窗,

见张晨星没反应,就隔窗跟她说话。

“晨星,

叔叔把东西放门口。你婶婶说的话你别放心上,

你如果想去读书,叔叔还有一点钱。”张路清说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

张晨星推开窗,看着张路清:“叔叔,我不要。让婶婶知道又要来闹。而且…”张晨星想说,而且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你们的圈套。

巨变让张晨星恐惧突如其来的好意,总觉得那好意背后藏着一把刀,

不定什么时候要剐了你。

张路清还想说什么,

张晨星已经关上了窗,

隔绝了那个潮湿的世界。

不知道是谁先发现了梁暮喜欢张晨星,又或者他的喜欢太过明显。每次两个团写信沟通,梁暮总会单独附上一封,说是给张晨星。

父亲去世,

她第一次见识到亲情薄凉。

“不去了。”张晨星拒绝梁暮。她害怕身处热闹之中,那会显得她愈发孤独渺小。提着行李箱跟在领队老师身后排队办入住。两个合唱团各自一队,梁暮隔着三三两两人堆儿看着张晨星。

“不唱了。”

到2008,细细算来两个合唱团已经认识了八年。

张晨星有点恍惚,抬头看着他。那一刻她无比委屈,想对他说很多话,终于还是在别人的起哄声里保持静默。

队友却找到乐趣,声音大了:“晚上就跟张晨星要电话!”同行人笑出声,繁星合唱团的人也转过头看他们,除了张晨星。

“晨星,

你是不是怪…”

他给张晨星的信里从不写过分的话,只是分享一些日常所见锁思,又或者附上一张唱片、一个玩偶、一点吃的。信给出去,就比别人往团里跑的勤,逮着老师问是不是有回信。

梁暮挂不住面子,走也不是,留也不对,站在那里难受得狠。

梁暮走到张晨星面前,拍拍她肩膀:“张晨星,又见面了。”

朱老师的邀请无比真诚,听到张晨星沉默以为她要经过家长同意,于是问道:“要不我问你妈妈?”

我能为我自己做主了,我妈走了。

大学里也有女孩喜欢梁暮。

张晨星像一只初生的小雀子,羽翼未丰就被丢到风雨交加的世界里,

飞不高、逃不掉,

蜷缩着身体受着。

梁暮从十二岁到二十岁,张晨星从十岁到十八岁,“远方的朋友”伴随他们度过整个青春期。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合唱团唱歌。”梁暮以为张晨星困惑他为什么在这里,就对她解释。

张晨星听到“方红年”三个字,猛然想起梁暮。少年梁暮一身晴朗,谈起理想眉飞色舞,号称要做她一辈子“远方朋友”,是梁暮啊。那一霎那,依稀有光。雀子的翅膀抖了抖,在风雨里走了一小步,想见见那个梁暮,却不敢问他是不是也来。

“明天我们就回去了。”恰好经过的方红年老师看到梁暮的窘迫,说了这么一句。方老师对张晨星顽皮眨眼,来自一个长辈的关爱。

她简单装了几件衣服就坐上大巴车随繁星合唱团一起奔赴上海。上海的八月末跟古城一样闷热,两个合唱团的团员在酒店门口相遇,都开心的跑上前去笑作一团。

日复一日的熬着,

不知何时才能天晴。

===第14节===

“你呢?听方老师说你们这一批也有几个要退团去读大学了。”梁暮问她:“你是不是也不唱了?”

一年多不见,张晨星变得话少。那时梁暮他们以为女孩总要经历这样一场青春期的改变,但也只是那么两年。

母亲出走,

她彻底了解了人心险恶。

“我什么都不怪。叔叔你别来了。东西也拿走。我过几天会去看奶奶。”

彼时的张晨星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内六天。这六天,她只吃了四顿饭,整个人快速的瘦下去。

张晨星听到妈妈两个字,突然有一点慌张:“不用,朱老师,不用。我去。”

“别偷看了,直接上啊!”别人对梁暮的踯躅不满意:“至少要个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老搭着团里沟通写信,什么时候能单线联系啊?”

“你奶奶…”

那时大家聊起爱情,梁暮头脑里蹿出的是“远方”的张晨星。

“今天晚上我们想去外滩听歌,你要一起去吗?”

“张晨星。”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叫她名字,跑到她面前,终于鼓起勇气:“晚上要一起去外滩走走吗?”

学艺术的女孩大多漂亮个性,又在盛年光景,途经梁暮会报以真诚微笑。梁暮呢,礼貌而疏离,对她们发来的消息只字不回。

相识三千天,是梁暮对张晨星的纪年法。

在那年的最后一封信里,梁暮问张晨星是否可以把联系方式留给他,这样他可以去她的城市旅行,他们可以一起逛逛老城。然而张晨星没有回信。

张晨星是在此时接到合唱团朱老师的电话的,朱老师在电话里问她:“晨星,我们在上海跟北京的合唱团有一场联合表演,你要去吗?”

二十岁的梁暮下台后等在门口,终于等到缓缓走出的张晨星。

张晨星下车的时候,梁暮的同伴推了他一把:“去呀!”北方的男孩在起哄,那声“去呀”带着怂恿,无遮无拦。

彼时梁暮还不太习惯开玩笑,被人洞见了心事后脸红了一片,小声告饶:“别闹!”

“方红年老师带队的那个合唱团,都是你认识的人。是少年团的告别演出,一起来吧?”

张晨星像被架到火上烤,所有人都看着她。而那时的她对一切失去兴趣,只想在这样的注视中缩回壳里。

于是撒腿跑出了音乐厅。

梁暮跟在她身后,看到张晨星的发圈随奔跑掉落,一头乌黑的长发在夜幕里跳动。他弯身捡起那根发圈,快步追上去。

“张晨星!”他叫她名字,外滩人来人往,有人驻足看着他们。张晨星回过头,夜色很暗,她眼里依稀有泪光。可又像错觉,泪光消失不见。

张晨星走到他面前对他说:“走走吧,外滩上走走,就咱们两个,好吗?”

梁暮点头,走在她身边,手心里攥着她的发圈,有那么几次想还给她,却在看到张晨星的神情后作罢。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张晨星,身上裹着一层悲伤的壳子,行走之间急于避开别人,像经历一场劫后重生。

两个穿着礼服的少年是外滩上的特别风景,他们在外滩走路,就真的是走路。梁暮攒了一肚子话突然不知从何开口,沉默着陪在张晨星身边,从东方明珠塔到半岛酒店。

一直沉默的张晨星忽然问他:“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难过吗?”

“为什么要死呢?”

“我就是随便说说。”

张晨星的眼亮晶晶的,又有一层薄雾。梁暮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可他就是知道她不是随便说说。

“或许你可以用一样东西代替你的生命。”

“什么呢?”

“头发?”

“好。”

张晨星从她的背包里拿出一把小剪刀,是合唱团的女孩用来剪礼服上的线头,几乎每个人都会随身携带一把。剪刀很钝,张晨星用了很大力气才剪下一缕头发。梁暮接过她的剪刀说:“那我要跟你同生共死。”

“够不够?”二十岁的梁暮痛快的剪掉一缕头发,又看着十八岁的张晨星:“如果你觉得不够,我可以剃光头,你可以剪成齐肩短发。”

“不够。”

“那走。”

他们从外滩一直走到淮海中路,终于找到一家理发店。店面很小,店主叼着烟坐在门口,仰头看着面前那棵梧桐树。弯身拿手边啤酒的时候看到站在面前的两个人。在闷热的上海夏夜里,男孩穿西装、女孩穿礼服,男孩像要就义、女孩似乎想去赴死。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人。店主想。

是男孩先剃的头,用老式电推子贴在男孩脖颈上。店主怕他后悔:“剃喽?剃完了可就不英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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