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一样,你现在刚回归单身,不抓紧点时间说不定又给我整出点什么妖蛾子来了,小祸害精!”

“你说谁祸害呢?”

“没没没,说我自个呢还不行吗?”

“恩,孩子不错,挺有自知之明。”

“对了,奚亚,你要不要搬过来一块住?”

“不要!”

“为什么?你不是说要当我老婆吗,住一块多好。”

“那也不要!”

……

“奚亚……”

“想都甭想,要说你入赘那还差不多。”

“恩,啊?入赘?”

“呵呵.”

“好,没问题。”

“哎,干嘛去啊?”

“心动不如行动,赶紧收拾行李搬你那去啊,我现在就入赘!”

“啊,你来真的。”

“那当然,我这可是响应党组织的号召啊。”

……

……

吴斯终于苦尽甘来把奚亚拐回家了,哈哈,撒花!(奚亚:明明是我把吴斯拐回家的,笨蛋!)

呵呵,支持小吴同志的应该都还满意吧。

那个,没事给我留言吧。

22

这个,算是个小小的番外吧,希望各位能喜欢

吴斯回国的那天北京特别的冷,这让在英国呆了两年的他突然间有点不适应,从下了飞机到出海关拿行李直折腾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出了机场楼。拖着箱子出来的时候让刀子似的风一吹还真的挺冷,扬手招了辆出租上去,车里暖风太强一下子让眼镜上布满白色蒸汽,吴斯只好又把眼镜摘了下来。其实吴斯虽然是个近视眼,但度数倒也不是很深,平时基本上都带着隐形,这主要还是因为奚亚那丫头,每次只要吴斯一戴上那副黑框眼镜,奚亚就嘲笑他大尾巴狼似的还装个文化青年。再次想起来奚亚那一笑就弯的眼睛还偏要装出一副嘲笑的表情,吴斯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那孩子,现在还好吧。

其实就连吴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忍耐力怎么会这么的好,明明在外面每天都会想起那个经常让他哭笑不得舍不得打又舍不得骂的小祸害精,自己偏又像跟谁较着劲似的两年不和他们联络。有时候连吴斯自己都数不过来究竟按下订票公司的电话多少次了,只是每次一听到语音提示还没接通到人工服务就又收了线,不是不想回去,不是故意去违背当年的约定,只是,经常告诉着自己,那孩子还小,很多事情自己还不清楚,不愿意承认,真要这么大大咧咧的回去站到她面前告诉她自己回来了,然后逼着她非做个决定不可,这样,又有什么意思,自己又哪舍得。所以,吴斯明白,这两年,其实都是他自己在跟自己较着劲。

车跑在机场高速上,再往前过了四元桥就能上三环了,吴斯看着周围的景色,觉得北京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还是走时的那个样子,一座自己呆了二十多年的城市。吴斯喜欢这种熟悉的感觉,其实就连他自己都闹不明白为什么北京人这么的喜欢自己的城市,大部分土生土长的北京人都念旧的很,不愿意轻易离开这个家,那个孩子,不也是这样,每次一玩回来,总是一张手耀武扬威的说着小北京我又回来了。那一脸的嚣张劲,就真跟这一整个北京城都是她的地盘似的。看着路面上跑的出租车都换成统一的标准,想来应该是为奥运会作准备的吧。不过说老实话,这些个色还真不咋地,尤其是那中间的一条屎黄,光看着就够了。她不定也骂过多少回了,想想也是,她那种奇怪的性子,明明那么孩子气的一个人,偏偏有时候又不得不装的跟个小大人似的,也不容易。想到这里吴斯才恍然发现,自从一踏上这熟悉的地方,自己脑袋就跟控制不住似的满脑子想的都是她,看来自己这次回来的真是对了。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一会不是就能见着了,呵呵,还真想看看她惊讶的样子,会很可爱吧。

把行李搁回家,洗了个澡,简单的拾掇了一下就找出车钥匙准备出门加油。刚才已经打过了电话,说是一帮人去了怀柔的别墅玩去了,还真是老样子啊,找个机会就能凑到一块闹霍一把,圣诞节肯定不能放过了。开着车,想着刚到那边开右排挡的车一堆的不适应,估计着回来再换过来肯定还得适应些个日子,没想到上了手那种驾轻就熟的感觉一点没变,笑笑,习惯这东西还真是奇妙啊,不过这车也有些年头了,过两天换个吧。

可能因为过节进城的人多,京顺路的反方向倒不堵车一路上好走的很,吴斯熟门熟路的开到别墅的时候在门外就听到了里面的笑闹声,熟悉的感觉让吴斯觉得没来由的舒坦,咧开笑容想着加入进去。一进门就看到客厅里熟悉的身影,吴斯不禁笑了笑,看来重色轻友的毛病自己也是有的啊,这不,眼里边都是那丫头半张嘴惊讶的傻样,别说,还挺可爱的。忍不住过去抱抱她,感觉上瘦了点,不过这种温暖的感觉还真不错。可是,当真正看到她旁边的人的时候,自己又怎么会不明白,那明显戒备的眼神,以及紧握的手处处宣示着所有权,看来,两年,说长不长,但也并不短,至少足以改变一些事情。但是吴斯也只是放开自己的那一丝的惊愕,笑着和对方握手,想起曾经在奚亚教学楼里的那次,她还曾嘲笑自己装大尾巴狼,只是这次,奚亚,你被他握的那只手会很疼吧。

其实这一切吴斯并不是没有什么所谓的思想准备,毕竟在自己一个人上飞机的时候就早已经想到了,事情变成什么样子都是自己的选择,没有任何其他的因素。所以当奚亚几天后在茶社里跟自己说出那番话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太多的惊讶,一切早已预料到,再说别的也没什么意思不是。要说心里不难受那可能吗,不可能,只是吴斯自己知道,他只是不想承认而已。有时候吴斯自己都闹不明白,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不用张行王昊那帮人嘲笑他也明白,这跟以前那个什么感情什么的就跟玩似的吴斯大少爷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的。想想这可能就是人家说的什么一物降一物吧,自己估计就是犯到奚亚这小丫头片子手里了,从最开始就是。看不得她难受,看不得她受一丁点委屈,想想这丫头还真是好命,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但就是能招着一帮人去宠着她,惯着她,真不知道这样的自己算不算是犯贱。

肖冰也跟吴斯谈过,那次找他出去喝酒的时候,肖冰很直接的就问到底喜欢自己这个妹什么,后来问完了连他自己都笑了,是啊,还有什么可问的,这个当哥哥的不也是这样。吴斯对他说自己出去这两年其实是给奚亚点时间空间,同时也是给自己。他也想试试自己到底是不是就真这么一棵树上吊死了,非这奚亚不成了。当然,吴斯在那边也不是没再交过女朋友,而且还不止一个,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真回到了没喜欢上奚亚的那种生活,但静下心来一琢磨又觉得不对。吴斯也想过估计是男人的征服欲望作祟,这没追上过的女孩总是好的,真要成了以后也不一定就怎么样。不过不管吴斯怎么想,他还是回来了,因为他知道,说是认命也成吧,这决定权反正不是在他一个人的手上。记得那天他和肖冰说过,奚亚就是一没长大的孩子,而且自己也不想长大的那种,任性的好多事情都不想去改变。明明怕寂寞怕的要命,有时候偏偏又喜欢一个人呆着,拧的时候那是软硬不吃的让人没辙,可爱撒娇的时候又让人不宠不行,哭的时候让你心疼还不能劝,就跟一麻烦的小宠物似的。尤其是那骨子里透着的那点小自卑,就觉得要不是自己这种天生自信的人陪着肯定让人放不下心。所以,对付这么一个怪人,自己能怎么招,只能宠着她,惯着她,陪着她,反正自己也挺乐在其中的。当然,肖冰听过这话之后是一脸的无奈,感叹着还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他和奚亚两个还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了眼了。

后来吴斯也就这么的过着他的日子,其实他明白,除了对于奚亚,其他的一切,他都还是以前那个自信到有点自负的吴斯。吴斯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一不错的男人,要说长相本事家事什么的都不比人差。当一向满意于自己冷静的吴斯向楚峰挥出那一拳的时候,他明白了,对于奚亚的事,他肯定不止这一次,哪怕再来上上百次,他都冷静不了。所以,干脆认命了算了,没办法,谁让自己喜欢什么不好偏偏喜欢上奚亚这么个玩意,全是自找的啊。终于,奚亚和楚峰分手了,吴斯知道这是一个机会,而且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于是自然的,吴斯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了,在他几乎把满城翻了一遍搜罗齐了他想要的东西以后,他想到了那次肖冰告诉他的话,肖冰说奚亚这孩子,一遇上麻烦事是能躲就躲典型怕麻烦的人,有时候不逼逼她不成,放心,别心疼,也别觉得自己不落忍,那丫头的小心眼,强韧着呢。而且那丫头平时看着挺机灵的,有些方面傻得可以,你要是不说明白了,她还就是不知道,甭管是真傻还是装傻,反正你要是不说,她就算什么多清楚了也觉得不踏实。要不说是小女孩呢,你说是吧。

站起来拍拍手,看着后备箱里满满的炮仗花,那种被奚亚称之为不安好心的经典坏笑又出现在吴斯的嘴边,他想,也许关键时刻听听对付那小丫头有二十年经验的老大哥的意见,应该是没错的吧。拿出手机,吴斯心情大好的给小祸害打电话去了。

23

所以,吴斯这个听风就是雨按他的话说就是积极响应组织号召的头号先锋当天就收拾了家当搬了过来。说实话,和他一起住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是个勤快的主有时候还能帮我拾掇拾掇屋子什么的,基本上也算得上是贡献一族。而且基本上也能相对的调节一下我不太规律的生活。到现在,一起住了也将近一个多月了,总体感觉还不错。按张行他们的话说,我们这俩就跟试婚的似的,估计就是哪天嚷嚷着结婚他们都不带奇怪的。

这天我们俩十点多起来,收拾了收拾吃了早饭就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奚亚,你能不能不来回来去按那遥控板啊,晃得我眼睛都花了。”

“这不没个好电视吗,要不给你,你播。”我把遥控板递给他。

“算了吧,你都来来回回按了三遍了。”他索性把遥控板又搁回茶几上。

“哎,真无聊!”我往他身上一靠开始发牢骚。

“什么有聊啊?”

“什么都挺无聊的。哎,要不然咱们吃饭吧。”

“不是刚吃完吗?你猪啊。”他挺惊讶得看着我。

“你才猪呢,我是说你晚上做饭给我吃。”

“我?”吴斯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呦,您还真看的起我。”

“不会吧,你不会?”

“按你那意思我应该会?”

“那可不是,人不说出国留学的都应该会做俩菜吗?”

“话是那么说,不过这里面可不包括我。”

“你烊活着?”

“你当我神仙呢,当然是出去吃啊。”

“吱,大少爷,有钱人。”我瞥他。

“你少来啊。”

“走,超市,咱们买东西晚上做饭吃。”

“啊?你会?”

“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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