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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开车载着处理过伤口的叶嘉树回清水街的路上,宋菀感觉到一种迟缓的恐慌。她以为在父亲去世之后,她就再也不会明白恐慌是怎样的滋味,因为天早就已经塌了下来,她是正正好接住的那个人。

她依然记得那是一个下午,她坐在桐原路99号的穿堂风里,纱帘被风刮起又“啪”一声地吸在玻璃窗上。天黄得出奇,在任何文艺品之中那都是一种末日的景象。

当雨落下的时候,唐蹇谦也回来了,他大衣没脱,站在背阳处,一道无法绕过的影子,“……他给你留了遗书……你要看看吗?”

她尖叫着让唐蹇谦不要过来,那道影子却还是越来越近,最终一条铁铸般的胳膊把她从地上捞起来,强硬地往她手里塞进一张皱巴巴的纸条。他展开给她看,那上面字迹歪歪扭扭,是暗沉的红色。是血的颜色。

唐蹇谦手臂将她搂紧怀里,像是要搂住一缕即将消散的亡魂,他说,“你以后还有我”。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是笑了。还有什么“以后”。她一生所有的希望都结束在那个昏黄的雨天,只剩下践行纸条上宋靖东留给她的诅咒一样的遗嘱:“照顾好妈妈和弟弟。”

那场雨一直下到今天。

车速慢下来,满街都是匆忙躲雨的人,

宋菀打开雨刷器,“南城还是这样,雨说下就下。”

她笑了笑,觉得这样恐慌好像消退了少于。

叶嘉树背上缠着纱布,隐隐的疼痛让他提不起精神,只是平淡地“嗯”了一声。

上楼进屋,叶嘉树跟宋菀打了声招呼,进屋倒头就睡。

宋菀忙过一圈回到卧室,在床沿坐下。他趴睡着,脸让重量压得变形,发丝落在额头上,眉头皱一团。

她看着他,心里出奇地柔软,却又带着一种宿命般的悲剧预感。

小时候下暴雨,只一个下午,小学门口便淹了水,宋靖东淌着大腿深的浊流将她从大门口栏杆上方接出来扛在肩膀上,她举着一柄聊胜于无的小红伞,被雷声吓得一声尖叫,赶紧撒了手。那伞被湍流冲向远方,像飘在水面上的一朵红花。宋靖东步子迈得更快,抵达水势渐小的上坡地段,将她放在汽车顶上,嘲笑她胆儿小。她哭得早没了力气,用响亮的打嗝以示抗议。那天回家冲过热水澡,从浴室出来,看见宋靖东坐在客厅里,手捏着棉签给自己上药。她走近才发现他的小腿肚让不知道什么东西剌出老大一条口子,旁边垃圾桶里一团沾了血的棉球。

活到现在,两个男人为她拼命,为她受伤,一个是她父亲。

一个在眼前。

她突然想把叶嘉树喊醒,问问他图什么,在她这样一个人身上,他还有什么可图的。

可倘若他什么也不图……

她发现自己怕的便是他什么也不图。

叶嘉树闻到一阵食物的香气,起初他以为是错觉,睁眼闭眼几次,那香味缭绕不散,近得仿佛就在跟前。

他从床上爬起来,牵扯得伤口疼了一阵,他歇了片刻,循着香味找过去,在厨房里逮到一个忙碌的身影。

他租的这房子五脏俱全,上任房客留了整一套的厨具,但他不会做饭,从没用过。眼前这场景比梦里更不真实,直到宋菀抬起头来看他一眼,“能帮忙添饭吗?”

客厅里老式的圆桌是房东留下的,上了年代的东西,桌面上伤痕累累,他拿好几层报纸盖着,压了盆绿萝,是对门搬家的时候拿不走硬塞给他的。

如今他与宋菀围着圆桌坐下,大口的盅子里乘着排骨汤,两个素菜做陪衬,米饭飘着热气,他踌躇着不敢动筷。

“尝尝吧,虽然我七八年没弄过了,但应该能吃。”

她拿勺子给他盛汤,递到手边。

叶嘉树端起来尝了一口,汤火候不错,是入了味的,拿筷子一掀,排骨也炖得很烂。

“你还会做饭。”

宋菀笑说:“觉得稀奇?以前我想要什么东西,不好意思开口,就煲汤哄我爸开心。”

叶嘉树这是第一回听宋菀提起她的父亲。他见过宋芥,见过黄知慧,但从没见过她父亲。他虽不问,但猜想她父亲应当是已经离世了——若还在世,怎么忍见自己女儿跟着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大的男人,还是以不清不楚的身份。

像是明白他的疑惑,宋菀接着说道:“……他已经不在了,拿塑料袋子,套在头上窒息而死——他判了十年,只是十年而已,我等得起,他却等不起。”

她眼前模糊了又清晰,清晰了又模糊……这已经八年了,她被撇下,单独一人熬过了八年,如果宋靖东还在,两年后他们便该重逢了,她便能被他带出这无间地狱,就像那年他淌着泼天的洪水接她回家一般。两年,只差两年……

叶嘉树捡不出合适的语句回应。他在猜想,在这桩公案里,唐蹇谦扮演了什么角色?

“唐蹇谦是我爸的客户,也是朋友……”

果然,宋菀亲手做这一桌子菜不是没有理由的,她防人防得深,因为心里的每一点秘密都剔骨剜心,她不说不是因为怕,是因为会疼。她在煮水的时候,烧油的时候,守着骨汤汩汩熬熟的时候,将防线一点一点敲碎,才能借此契机向叶嘉树吐露些真相——他为她拼命,他值当得起这些真相。

“那时候我爸出了事,是他在上下奔走,否则我爸可能会判得更重——当然,不是没有代价的。”

代价不言而喻。

宋菀已经把筷子撂下了,低头任由眼泪一颗一颗往下落。这真是件奇怪的事,这些她想烂死在肚子里的话,却能对叶嘉树说出口,因为他替她挡了一刀吗?还是他曾往她手里塞进一把微凉的栀子花?

“……再回到八年前,我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但我得防着我爸,我什么东西也不会给他送——他用来自杀的塑料袋子,是我给他送进去装点心的。”

这是唐突吗?不合时宜吗?他有这个资格吗?

身体先于这些问题做出行动,他搁下筷子起身,将那颗低垂的脑袋按进自己怀里。他尽量站得笔直,想让她觉得自己是可靠的,即便这个世界都背叛她,他也会为她一条路走到黑。

雨还没停,天色昏沉如同已经天黑,啁哳的雨声里听见一些人声吆喝,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

他手指触到冰凉的泪水,一种仿佛幻觉之中的痛感,远胜于背后的伤口。活到二十二岁,他年少轻狂时跟一些人荒唐过,逢场戏过,但第一次实打实觉得在劫难逃,好像是灰烬里凭空出现的一粒火星,非要将他烫伤,烫出属于活人的牵肠挂肚。他去拍打,反让风烧得一发不可收拾。

命与劫,降临的时候原本便不会管你是不是已然兵荒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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