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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着实不明白,为什么他说他就是不娶我。就是娶了别的欢场女子也绝对不会娶沈静琬。论长相。沈静琬的长相并不差,论才学。她大学本科毕业,这个学历放在秦楠他们这样的圈子里算是很一般,但是跟其他的欢场女子相比,她可谓是佼佼者。
何况,在我的记忆里。沈静琬家境不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放在古代那是当之无愧的花魁,就是现在。她也是她们哪里的头牌,可是比其他的欢场女子要高出一大截。
男人有的时候就是奇怪,喜欢去欢场跟那些陪酒的姑娘玩儿,又要娶一个冰清洁的姑娘回家。你让他娶个欢场女子他又嫌弃人家脏。那嫌弃人家脏干什么又要一起玩儿,这不自相矛盾吗?
我相信秦楠在认识我以前大约就和沈静琬纠缠许多年了,大抵在她上大学的时候便已经陷入了纠缠。可最后他却告诉我说,他娶谁也绝不会娶沈静琬。这听起来有些滑稽。
我嘲讽的笑看着他,语气里不由几分鄙夷,“为什么?嫌弃她脏?”
“因为沈静琬她姓沈。”
秦楠轻摇摇头。眸光里没有一丝感情。“因为她是沈家的女儿,即便沈家早已经不复存在了,即便她沈静琬什么都知道还非要在我身边,我也绝不会娶她。我不会娶一个处心积虑想要害死我的仇人的女儿。”
话落,他顿了顿,苦笑看着我,“乔诺,不是每个人都是你,即便曾经恨过,依旧可以爱到忘记一切,爱情这东西就是这样奇怪,它没有先来后到,爱了就是爱了,不爱就是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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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书砸到了秦楠脑袋上?我心中一震,慌忙的将探出去的身子缩了回来,遂慌慌张张的关上窗子,然后直接去浴室洗漱,然后躺床上装什么都不曾发生过的样子,静静的躺在床上开了台灯又抓了本书看。
说起来,我向来并非喜欢看书的人,就是消遣也喜欢抓了电视剧看,为什么?因为看电视剧可以听着,不用非得用眼睛一字一句的去看。因此比起看书,我更喜欢看电视剧。但秦楠则是喜欢看书,他曾说我这是懒人的通病。
人太懒了就不爱动脑子,也不喜欢一字一句的去看那些文字上的东西,于是他总督促我多看点书。以前我担心自己跟不上他的脚步,所以在不知不觉中便养成了看书的习惯,我以为只要我努力了,他就不会离开我。
可是后来一次又一次的分离告诉我,我们两人终究还是不适合,从前的我们就不适合,何况是现在这个残破的我。
“我说薛正阳,你们家这怎么回事啊?怎么无端端的掉本书下来啊?”
楼下还传来嘈杂声,模模糊糊的,但还算是能够听得清楚。
“这什么书啊?老朱你看看!《基督山伯爵》,卧槽薛正阳你这个大老粗家里还有这种装逼的书呢!”
“装什么装!老胡你就不懂了吧!这新娘子可是高学历,薛正阳要不是抓紧点儿学习,那怎么能跟的上新娘子这种有文化的人!”
“文化个屁!看本书就能有文化了?你说陈多多看了那么多年书都没有什么文化,薛正阳看一本《基督山伯爵》就能有文化了?老朱你是不是智障啊你!!”
“你才是智障呢!你们家陈多多看到那些是什么书?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啊!什么总裁的小娇妻啊!还有那什么,冰山王子俏公主什么的,成天脑子里全是肥皂思想,她能有文化吗?难怪找上你这个霸道总裁!!”
“不是……你怎么知道陈多多爱看那些书?”
“哈哈哈哈,老朱你不知道吧!老胡-平时就喜欢看那种书,他的梦想是找到自己的小娇妻,哎呀你别拿着书了,你个死文盲!这英文版的你认识吗?你认识英语吗?”
一道女声的岔入平添了几分活力。
“我怎么就不认识英语了?我可认得二十六个英文字母,我还知道爸爸的爸爸叫爷爷,爸爸妈妈叫奶奶……”随着男人的笑声,嘈杂声逐渐散去。
我呆坐在床上,盯着自己手里那本言-情小说,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其实现在的人之所以会喜欢看这一类的书,那是因为现实太过残忍。
许多女人之所以喜欢看这样的书,与文化水准的高低实在是没有多大关系,而是因为在现实生活里没有这样至死不渝的爱情,所以她们只能在书里寻找慰藉,以此来弥补自己内心深处的缺憾与悲伤。
看书和看电视剧都一样,图得不过是大快人心,给自己寻乐子,想必这就是狗血剧万年不衰的缘故吧。
但凡这个世上还有渴望爱情的男女,这些类型的品也就会绵延不绝,无论是过了几千年还是几百年,它都会长存于世。我从前也不爱看,可是随着年纪大了,随着经历的多了,便越发喜欢看这些东西,喜欢在这些书里寻找最完美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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